2013年3月21日 星期四

「監院糾正市府不當解聘 讓蕭曉玲老師恢復職務重返校園」記者會新聞稿

「郝」冤枉!!「郝」霸道!!
監院糾正市府不當解聘 讓蕭曉玲老師恢復職務重返校園


                                                   


    前北市中山國中教師蕭曉玲,當年因出面控告郝龍斌所推動的「一綱一本」政策,遭學校與台北市教育局聯手以「行為不檢」為由惡性解聘,經監察院認定解聘案有重大瑕疵,已發文糾正台北市政府、中山國中,教育局卻堅持按照程序,否認不當介入,讓蕭曉玲老師至今仍無法重返教職。台北市議員顏聖冠召開記者會指出,對於蕭曉玲老師的不當解聘案,郝市府及所屬教育局、中山國中對監院的糾正案置若罔聞,完全不承認疏失。這種郝蕭張、郝霸道、郝不講理的蠻橫行為實在讓人憤怒。市府應檢討對於老師的不公平處分,對監察院所提出的糾正案坦承錯誤,並讓老師重返教職。

    顏聖冠議員指出,當初郝龍斌所強行推動的『一綱一本』政策及北北基聯測,事後都已經廢除。中間並造成無數莘莘學子和家長的困擾,至今餘波未平。郝市府至今仍未對這些錯誤的政策提出合理的道歉,甚至連當初提出質疑的蕭曉玲老師還持續的遭到無理的迫害。郝龍斌如果都可以無視於監察院的糾正案,顯見其跋扈獨裁的心態。對於所犯下的錯誤無法誠心面對與彌補,應該遭受所有市民的譴責。

    監察院於1020314日通過,糾正台北市政府及中山國中對蕭曉玲老師無正當理由不當解聘案,糾正案提出下列重大缺失:1.中山國中對蕭姓教師教學爭議處理過程,未依聘約規定處置,實有缺失。2.教育局介入中山國中教師評審委員會,有損審議中立性,事證明確,顯有不當。3.未依法處理應迴避而未迴避爭議,又未予蕭姓教師合理答辯時間,顯有瑕疵。4.未依規定將查證結果書面通知當事人,明顯違反規定,有重大瑕疵。5.不適任教師同一事由,先後作出大過一次、解聘等不同決定,有缺失。6.調查小組不符該校「處理疑似不適任教師調查小組」組織要點規定,調查過程明顯疏失,調查結果難謂有證據能力。7.調查小組對蕭師上課情況調查,程序不符規定,應無證據能力,顯難積極證實蕭師有不適任教師情形,該校有違失。8.教育局對於校長與教師解聘與否無一致性,措施明顯失當。

    顏聖冠嚴正表示,監察院已對中山國中就蕭曉玲老師不適任教職審議過程提出糾正案,並列出重大瑕疵,因此中山國中教評會應對蕭老師的不公平處分重新判定,並立即恢復蕭曉玲老師原有職務,以維護其工作權益,另自971月解聘迄今六年來,造成的精神損害及名譽傷害,應予以合理適當的補償,最後依監察院糾正案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責任,予以懲處。

    市議員洪健益指出,由監察院糾正案看出市府教育局對處理過程明顯違反規定,有重大瑕疵應檢討改進。市議員阮昭雄亦同時表示,就蕭曉玲不當解聘案,可看出市府教育行政單位已淪為政治的打手,並對此案的處置表達嚴正的不滿。

    蕭曉玲老師說,因為出面反對一綱一本政策,就被中山國中與台北市教育局聯手惡性解聘,這六年來她背負了「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的罪名,雖然監察院的調查報告終於還她清白,並明確指出相關單位涉有缺失。但台北市教育局還是否認當初對她的不當解聘,台北市政府和中山國中只會推卸責任,毫無任何檢討改進之意。不過雖然她對教育界感到非常失望,也對行政法院法官的判案品質感到無奈,但她仍非常想重回原有的工作崗位繼續教育工作。除了證明她是對的,也想繼續對學生有益的教育政策勇敢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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