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1日 星期四

台灣立報 會務假影響教學? 教部:重啟協商


【記者張舒涵台北報導】教師工會開會,全民買單?教育部5月21日行文縣市教育局處「教師工會會務假核發原則」。校長與家長團體擔憂,教師工會的會務幹部每週只需授課2至4節,粗估每年政府得增加一千多萬支付代課費用。他們批評,教師工作重心應以學生為主體,會務假申請應提出與學生受教權益相關的證明才能准假;否則,目前正式教師員額不足,代課問題將更為嚴重,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

全國家長團體與全國校長團體31日召開記者會指出,教育部日前行文地方政府的「教師工會會務假核發原則」,將給予教師工會會務假,全教總、直轄市縣教師工會理事長、副理事長每週授課2節;會務幹部每週授課4節課,其餘時間以公假處理會務。依照目前《工會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給予有辦理會務必要之工會「理事」、「監事」公假,並無擴及「會務幹部」可給公假。





代課費增加超過1千萬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指出,過去教師會會務假交由地方政府協商,在《工會法》修訂之後,地方政府將給予有辦理會務必要的工會「理事」、「監事」公假;教育部更行文將此優惠擴大到會務幹部,卻沒邀家長團體和校長團體協商。他估算,以國小教師每週節數平均授課時數18周,1個會務幹部每週授課時數4節,等同有14節課要另找代課老師上課。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與全國校長協會31日聯合召開記者會,反對教育部給予教師工會與教師會會務假,代課費用卻要全民買單,教育部已承諾將重啟協商。(圖文/楊萬雲)


全國校長協會指出,全教總工會幹部27人、加上正、副理事長2人、以18縣市工會幹部65人,共計有128人,粗估地方政府未來將增加1千1百多萬元支付代課費。薛春光建議全面取消教師會會務假,至於教師工會則除了理監事以外,不能由政府買單支付教師工會幹部的代課費。
家長:花稅金應受監督

台北市國中家長聯合會總會長許永佳質疑,教師組教師會與工會,憑什麼要人民納稅錢埋單?教師會是內政部主管、教師工會則由勞委會主管。他批評「教師團體每年花政府幾千萬,他們花人民納稅錢,卻不需受立院和議會監督,相當不合理!」

曾因批評台北市長郝龍斌一綱一本政策而被革職的前中山國中老師蕭曉玲批評,教師團體的幹部享有會務假,捍衛教師權益,不過,遇上學生受教問題或教師為維護專業自主權而挑戰公權力時,卻凸顯教師團體功能不彰,她認為提升教師專業才是教師團體應當努力的重點。教師工會應自行付費,聘專家來從事教師權益相關事務。
校長:不應犧牲學生受教品質

全國校長協會以美國最大的教師工會,全國教育協會為例,指出該工會中有上百名專業會務人員,幹部一律領取工會薪水,根本沒有台灣教師工會所謂的「會務假」,他們的教師工會是自給自足辦理會務。全國校長協會副理事長楊美伶指出,教師會務幹部應以學生教學品質為優先考量,若政府要給教師會務假,代課費用應由老師自付。


全教總:別逃避勞動成本

全教總秘書長吳忠泰回應,從教師會到教師工會,地方政府少有經費支付會務假代課費用,多是由教師會與教師工會支付費用。他批評校長團體認為不應給會務假是逃避勞動教育成本,教師工會的雇主就是政府,本應和一般工會享有同樣的權益,擁有會務假。

教育部人事處表示,教育部僅是發文建議,各縣市政府教師工會幹部每周上課2至4節課,沒有強制作用。教育部6月份會邀請教師、家長與校長團體討論,至於各縣市政府願不願意支付教師會幹部的代課費用,由各縣市政府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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