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5日 星期四

立碑  文/史英

◎史英/人本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離開學校已經有一段時間了,由於種種的原故,三不五時地還是會從校園走過;那天走過研究生圖書館,突然想到,我幾乎已經不記得那件事了。


應該有三十年了吧!三十年前的某日,忽然有消息傳來,說陳文成死了,就死在研圖的牆腳下;原本說隔週就要相聚,怎麼已經天人相隔?但我們大家來不及悲傷,只能覺得恐懼:如果這就是被警總約談的結果,那麼,警總什麼時候要來約談我們?而且,在那個時代大家都知道,所謂約談,並不真的和你相約,而是半夜突然闖進門來;所以那一陣子,每天晚上我們都多上好幾道鎖,妄想一點點的金屬材料能換得被帶走時和家人再說幾句話…


我們從學生時代就認識陳文成了,而出國回國之間也多有聯絡;做為一位數學家,說他能做出什麼「大事」誰也不能相信;而所謂警總,也從來就沒有說出他到底做了什麼。但更重要的,我們更關切的,是在那短短的十幾個鐘頭裡,他到底「被」做了什麼?這個謎團,就和戒嚴時代留下的許多謎團一樣,至今也沒有人知道其間的真相!


三十年來,我們所珍愛的國家,經歷了很大的變化:今天的年輕人幾乎不曾說過「警備總部」,而經濟的發展,政治的開放,社會的自由與多元,也直追世界水準;可惜,只有在「真相」這件事情上,我們簡直沒有真相:關於「為什麼無論是哪一黨執政都不能重啟調查,不能還給人民一個最起碼的知的權利」這個問題,我們完全不能妄想會有一個答案。我們忍不住要問,難道沉冤莫白的事情可以就這麼算了嗎?一個時代的罪孽,難道就這樣讓人忘了嗎?

在這種情況下,有人提議,既然真相不可期,那就來立個碑,期待於後世的記憶吧!把事實的經過都寫上,不加什麼議論,也不翻什麼舊帳,就只是提醒後來的人,要珍惜那看似理所當然、實則得來不易的東西,千萬莫再把那「活下去的權利」又失去了。就這麼一個卑微的要求,放一塊無害的石頭,台大當局應該可以接受吧?但事實是,他們理也不理:對於陳文成基金會的正式公文連回都不回,連說「不行」兩個字都不耐那個煩。


人們常以為台大學術高深,學風自由,又有異議份子出沒,應該就是理性與知識的表帥;但實際上,出入台大的政客更多,無論從哪一個角度去看,也看不出一個大學應有的風範:當法西斯黑手深入校園,甚至把校園當成政治暗殺的現場,也看不到這所「大學」有什麼「在明明德」之道。


所以,我們能做什麼呢?我們至少能集合大家的力量,給台大的當權派一點壓力:如果有幾千校友連署,如果有幾百校友去校園抗議,如果有幾十校友願意輪流去護持我們管它三七二十一就自已給它立起來的碑…


但在這個時候,還有另外一個碑,我們也應該立起來—反對郝龍斌一綱一本政策的蕭曉玲老師,已經孤身走完所有法律和行政救濟程序,被解聘定案了。多位專家共同的法律見解是:沒有救了;這其實和三十年前的情況相似:無論你再做什麼,都無法改變既成的事實了!


和三十年前不同的是,誰也沒有料到在今天的台灣,居然還有這種事情:沒有任何具體的事証,只憑少數人把持的幾個所謂的「委員會」,就可以完全剝奪一個好老師的工作權,和她最為重視的做為一個教育者的榮譽與尊嚴(解聘的理由是行為不檢,有損師道)!這比過去的惡霸式獨裁更為巧妙:沒有任何一個必須負責的首領,打手都躲在設計好的制度後面,還常常表示適度的同情!(必須承認進步還是有的:如果是在從前,蕭老師可能已被關到綠島。)


於是,只好又說起那句老話了:既然正義不可期,那就只好期之於後世的記憶;然而蕭老師的事情並沒有一個「現場」(還好沒有,讓我們再次感念台灣的進步),如果要立一個碑,也不知道要立在哪裡—所以我就想,就來立一個活動的碑吧:讓我們辦一場遊行,不是為了國家的前途或土地的完好那種偉大的目標,就只是為了一位小老師的公道!


大家想知道,這樣遊行能為蕭老師討回公道嗎?答案當然是不行,前面已經說過,行政法院的三審制度已經走完,判決的結論都是「尊重教育行政」— 也正是因為如此,我才把它稱為「立一個活動的碑」:一般的遊行,都有一個哪怕是很難、但至少理論上是可以實現的訴求,然而我們這場遊行,卻已經沒有什麼可以提的,就只能和一座碑一樣,傻傻地立在那兒,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讓當權者知道,他們做過的事,人們不但知之甚明,也都記在心裡!


大家想要問,這種遊行真的辦得起來嗎?在遊行已經不再流行的時候;我是想,如果我們很認真地去和每一個人說,說這首詩的故事:


當納粹攻擊共產主義者時,我保持沉默;
因為我並非共產主義者。


當他們逮捕社會民主主義者時,我保持沉默;
因為我並非社會民主主義者。


當他們對付工會主義者時,我沒有發聲;
因為我並非工會主義者。


當他們排除猶太人時,我保持沉默;
因為我並非猶太人。


於是,當他們來抓我的時候,
已經沒有人能替我說話了。– Martin Niemöller (1892-1984)


如果拿這首詩的意思,很認真地去和每一個人說,直到累積足夠多的承諾… 無論是立一個石頭的碑,還是活動的碑,大概都很難吧?但這麼多年以來,困難的事還嫌少了嗎?更重要的是,要是不去做,萬一幾年以後我連蕭老師的事都幾乎記不得了,那怎麼辦?




◎本文出自〈人本教育札記〉270期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為何監察院這條路不試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