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1日 星期三

台灣立報 蕭曉玲案敗訴 律師界:對判決痛心

感謝各團體基於公平正義關心我的案子,以及立委陳節如、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林佳和到場聲援,大家都講了很有意義的話,過幾天整理好影片再上傳。

記者會現場照片

【記者張舒涵台北報導】2007年前中山國中音樂老師蕭曉玲狀告台北市長郝龍斌「一綱一本侵害教師專業自主權」,接連受校方和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一連串假罪狀解聘。幾年來尋求法律途徑,1個月前最高法院宣高敗訴,人本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史英感嘆台灣教育體系受到嚴重政治迫害。律師界也表示,此案的司法途徑出現許多程序瑕疵,對判決感到痛心,同於蘇建和案頗受爭議,未來在人權問題上可引為借鏡。



2007年11月蕭曉玲公開批評台北市長郝龍斌一綱一本政策,12月蕭曉玲揭發中山國中積欠廠商測驗費用問題,3天後學校就召開教評會,陸續以「教學不力」和「違反師道」等罪狀解聘。在短期內送出一連串的證據,蕭曉玲即被解聘。

人本教育基金會召開記者會,提出日前喧騰一時的南部特教學校性侵案,隱匿不報的校長、主任、老師,也不過是大過與申誡處分,而蕭曉玲可以被用遲到、放錄影帶、罵人、毀損校譽、打手機為由解聘。

史英表示:「妳要解聘一個老師比登天還難,但要解聘一個得罪當道的老師,比撕掉一張紙還容易。」原本以為尋司法救濟可得到解決,法院一審時,對蕭曉玲的反駁完全置之不理,如今司法路徑已經走完,最高法院宣高敗訴,無非是對教師殺雞儆猴,寒蟬效應已發揮作用,他希望替這名堅持教育倫理卻陣亡的老師平反。

台北市教師會理事長楊益風當場跟蕭曉玲致歉,他表示,教師會在整個案子沒辦法發揮力量,最遺憾且沮喪的是司法的公正性受到挑戰。

楊益風進一步說明,學校控告蕭曉玲違反《教師法》中教學不力和違反師道情節重大,但在法律上看不到任何違法師道的舉證。荒謬的是,以往很多法院對教師相關案件的判決都會徵詢教師會的意見,此案卻沒有,這種專業倫理絕對不能由國家或行政方來決定。

司改會律師高榮志指出,以往人民告行政機關鮮少勝訴,此案在司法程序上有很多問題,高等行政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對事實的認定都有問題,沒有完成審就程序。他提出,這是受雇者的忠誠義務的問題,現今各級法院都認為,只要勞工不是刻意捏造事實,單純意見表達,對於公眾事務,當然可公開發表評論和意見;國內有許多案例,在雇主和勞工間的紛爭,法院都判決可以批評,但此案卻被排除在外,頗受質疑。

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溫貴琳指出,違反師道的案件太多卻都沒有處理,有多少學校隱藏霸凌、性侵卻沒被處理,唯獨蕭曉玲控告郝龍斌被解雇,教育界這種「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教育理念,要怎麼教育學生」。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認為,台灣在行政權霸凌立法權和司法權的問題不受重視,台灣民主在倒退,言論自由和勞動無法受保障,蕭曉玲一案可做為前車之鑑,運用在公民與人權的教育上。蕭曉玲感嘆,這幾年的努力尋找司法公道,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教師工作權努力,希望教育界能夠重視台灣的師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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