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0日 星期二

台灣立報 我對教室走察制度的看法

2012-1-10 21:58 作者:蕭曉玲

近日報載台北市教育局將對國小「教室走察」制度,選定十所國小試辦,不定時由校長、教務 主任或教師同儕進入班級,進行3、5分鐘的教學觀察,提供老師建議,幫助專業成長,明年8月起將全面推廣至所有小學,還計畫延伸至國、高中。

要搞教學視察,首先視察的人必須有教師專業,並由視察者提供有效的示範與有意義的報告。史英老師帶他的教育學程學生(未來的準老師)去試教,準老師教不好他會親自下去示範,把台下同學的聽課氣氛帶回來,我們有多少校長跟教務主任具有這種本事?

如果這個教室走察並不注重專業與效率,只是幾分鐘走馬看花,就要論斷一個老師的教學品質,那我們可以合理懷疑它只是當權監視的工具罷了。我被整肅的時候,有同事帶學生在教室門口整隊,一上課就進來好指控我遲到(有那樣的監控我又怎麼可能遲到),氣氛非常令人心寒。

回 到教師專業的角度,今天老師如果要抵抗這種不合理的監控,自己就要把握住專業自主權,讓人覺得你重視自己專業,我反對一綱一本、堅持選書權的原因也是如 此,當你沒有專業,今天隨便進來看你上課的人可能是早已遠離教學工作的上級,當你沒有專業,明天可能輪到家長甚至隨便一個張三李四進來。

我因為堅守教師在專業的權益,不斷抗議當年督學帶著非授課班級學生的家長們闖入教室並隨意拍照;社會上各行各業都有這樣的專業尊嚴,需要維持方便的工作空間,才有良好的工作品質。

我要提醒各位現職老師,這個教室視察很可能變成鏟除異己的工具,如果有一天你成為這工具下的犧牲品,你一定需要訴諸社會公評,平時注意社會觀感、站在社會公 益立場是必要的,倘若不顧民心,一昧要求不合理的加給,把上繳的稅補回自己行業身上(請問其他無條件上繳的行業可以比照辦理嗎?),終有一天,當上級用巧妙的方法「節省人力成本」的同時,他們還會獲得社會的掌聲與選票,不可不慎。

台灣小留學生家長協進會秘書長黃育旗曾寫信告訴我,加拿大 B.C.省教師工會曾經於2005年10月7日,星期五發動罷課,於同(10)月24日恢復上課,中間因逢西方感恩節,以及扣除週六、日,實際罷課9天。 因為沒有正當性,後經加拿大法院判決敗訴,判賠加拿大幣50萬元(折合新台幣約1,500萬元),發動罷課的領導人亦依情節輕重判罪,事後所有學生都獲得 按日賠償,這就是文明和負責任的做法。

教師工會為會員爭取權益,並非無限上綱,遠離社會觀感還會導致反噬。教師組織如能一方面保持清譽,一 方面善用校長大規模貪污醜聞之下的社會氣氛,拉高規格提高分貝,打破封閉的校長遴選制度,堅持(台北市)校務會議採用不利於校長控制的全體參加制等,甚至要求校長評鑑,如此所能提升的勞動條件,遠勝過加給補稅等小利,導向多方皆贏的師權正途。


(前中山國中教師)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14469

1 則留言:

smoker 提到...

蕭老師,你碰上郝大將軍獨裁蠻橫霸道高壓式的單行法規片面管理方式,就是秀才遇見兵,有理說不清。可是台北市民上次居然還選了他。只能說民進黨沒人才。ㄞ。祝福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