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0日 星期三

[轉貼] 台灣立報 誰在跟你沒人看

眉批:這篇是公民記者宋竑廣寫的媒體觀察散文,他寫過我、陳冠州等遭受爭議解聘或資遣的老師,以及其他教師權益議題報導,文末附上他提到的相關資料。對方前一任律師張珮琦,後來是因為在我這個案子裡違反律師倫理,被律師公會處分,才換成現在的周良貞律師。張珮琦現在還是台北市教育局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的委員,以社會公正人士身份進入,它們委員是有這麼難找,要讓一個違反律師倫理的人來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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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竑廣


最近我常跟朋友講個笑話是「否定立報四口訣」:很少人看、審稿非常粗糙、記者載取其他報紙內容去刊載,還有一個──連重慶南路書街都買不到。


這些是我採訪狀告郝龍斌一綱一本違法的蕭曉玲老師的案子得知的,事由是學校家長會長簡忠雄曾投書立報指控蕭曉玲種種不是,之後蕭因此告簡妨礙名譽,簡前後兩個代理律師張佩琦跟周良貞,為了否認投書是他所為,從官司一開始就說這幾個理由。


關於審稿粗糙跟記者載取他報內容的指控,立報特約記者先前即已出庭作證說明,當時周良貞律師聽完並無異議,且蕭曉玲最早寄過具有法律效果的存證信函給簡忠雄,追問投書內容,簡也無任何回應。所以我在法庭聽到律師跳針地一直講,感覺只有血口噴人4個字。至於買不到很少人看這類邏輯很奇怪的指控,對部分立報的支持者來說,當然是氣壞了。


這類對非主流媒體的否定令人眼熟,最有名的,就屬2007年3月,樂生蘇貞昌官邸陳情,警察以現場攝影、紀錄的人都是「假記者」為由,把兩位苦勞網 特約記者逮捕;隔年紀錄片工作者陳育青遭到警方逮捕、扣留;12月同事件,在西華飯店外,苦勞網實習記者、「公民影音行動紀錄資料庫」工作人員,也遭警方搶奪機器設備、驅離。


顯然現在不管是抗爭場合,或者牽涉名譽財產的法庭,非主流媒體都有可能被隨意地否定掉,甚至就連在網路上張貼,有時非主流媒體都沒有一席之地。朋友在PTT八卦板張貼PeoPo公民新聞或苦勞網新聞時,偶爾會遇到板主刪除,被認定為板規中的「非媒體」。


這個問題也不是第一次討論了,但過去的討論稍微偏向社運面,強調非主流媒體在人權、運動上的貢獻。這裡我想從讀者跟媒體功能的角度談談自己的心得。非主流媒體如立報苦勞等,對我的閱讀視野很有幫助,例子多不勝舉。


第一是較不片面,像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的影片,常可長達10分鐘,可以看到抗議現場中的論述,而不像一般新聞只播幾秒,好像抗議者只會在那邊張牙舞爪,只會反對,如果剛好被粗暴對待而發怒,就變成顛倒是非的報導了。


第二是較多交叉辯證的機會,以蕭曉玲案的例子來說,在蘋果的報導,當事人蕭曉玲說政治打壓,教育局說她拒絕輔導,但當時即有第三方教授願意幫忙輔導,被學校以非校內教師為之拒絕,然而規定上根本無此限制。或許因為主流媒體工作量大的關係,難有餘裕深究,但在各種議題上,這種表面的平衡報導,不僅沒有挖掘真相,還有掩蓋事實的可能,如果官員對記者說謊,那謊言也就「如實地」被散播開來。


第三是細膩的人情,或者報導文學般的描寫。我想記者胡慕情的報導是個知名的例子,像是中科三期、樂生等,她筆下的阿嬤阿伯們賺人熱淚。我最近翻找日本核災報導,公民記者寫的跟主流媒體比起來,也是多了一份人情,多一點文字去鋪陳人們的心情,而不只是如尖叫般的喜怒哀樂,於是嚴肅的議題多了藥引,滲入讀者的心靈。




對非主流媒體的讚美很多,事實上它們的得獎就是證明,不說苦勞網跟立報,去年怪手壓稻田的驚聳畫面震驚全國的「當怪手開進稻田中……」報導者大暴龍還上了商業週刊,這應該是少見的由主流媒體讚許公民記者的例子。雖然說,如果像是竹科員工抗議台積電忽然裁員的事情,苦勞網的功勞似乎就隱沒主流之中, 真是沒有功勞也沒苦勞啊。


正因為非主流媒體的功勞是如此地不可或缺,叫好不須多說,我想談談叫座的部份,立報在和奇摩新聞等電子報合作之後,多了有力的推廣武器,PeoPo 公民新聞則可以出現在Google新聞搜尋裡,增加公民記者的投稿動機。有別於前兩者的資金來自世新大學跟公視,苦勞網的厲害之處在於全靠民眾捐款,儘管仍然吃緊,但是是最理想、獨立的狀態。


最重要的,微網誌如臉書等轉貼系統的便利性,讓以網路為主的非主流媒體有更多被聚光燈照亮的機會,以我自己報導的例子來說,像原刊於立報的「跨性別敏感度滿分的日劇Last Friends」,單單在苦勞網的轉載就累積1萬5千人次,不輸給主流媒體網路版的點閱量。在PeoPo公民新聞裡也不乏數萬點閱人次的大作,前述「當怪手開進稻田中……」,更高達18萬人次。


對某些人來說,如果非主流媒體頂多只是叫好不叫座,或許真能忽視不計,但當叫座的例子越來越多的時候,彼此的消長就很值得觀察媒體發展的人好好玩味了。也或許,在主流媒體漸失市場的同時,還暗示著未來的發展方向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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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提及我的案子的相關佐證:


1.

我告前中山國中校長曾美蕙、家長會簡忠雄時,對方律師張珮崎提出的民事答辯狀的截圖。












2.

同樣的官司,這是6月14日上午公開辯論的電子筆錄截圖,對方律師周良貞以立報沒有對投稿的特約記者要求檢附身份文件為由否定之,然而該記者早就在法庭上跟她說過,因雙方有長期合作關係,早就交過領稿費時需要的身份證明資料。


3.

最近蘋果日報記者訪問曾美蕙關於我的事情(見"反一綱一本 師控政治解聘 狀告郝市長 校方指行為不檢"),她對記者說我拒絕輔導,但他們跟督學說的理由卻是人力經費不足無法輔導。這是督學調查報告的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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