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6日 星期五

公視:反一綱一本遭解聘 蕭曉玲上訴遭駁回



反一綱一本遭解聘 蕭曉玲上訴遭駁回




以往民間團體常批評,要解聘一個不適任教師,難如登天,連性侵案確定的老師,都不見得能將順利解聘,不過四年前,台北市中山國中的音樂教師蕭曉玲,卻因為不 滿市長郝龍斌的一網一本政策,以及公開學校積欠廠商測驗卷費用,短短一兩個月的時間,就被學校教評會以教師法中「違反師道、情節重大」被解聘,且永不錄用,這些年來,蕭老師透過行政訴訟,希望能討回公道,但最後也被駁回。

教師會表示,校方指控蕭老師上課遲到、講手機、教學不力種種瑕疵,這部分他們無從判斷,但他們對於學校在很快時間就做出解聘處分,不以為然,對於無法協助蕭曉玲伸張正義感到抱歉。

而得知最終上訴,還是被駁回,蕭曉玲說,她的教師工作,就這麼莫名奇妙被判了死刑,整個過程讓她感覺荒謬、無法置信。

而事過多年,當時召開教評會的校長則認為,法律證明了當初解聘的決定沒有問題。

不過,出來聲援的教師、民間團體和法界人士說,行政、司法程序都無法為蕭曉玲討回公道,現在只能期盼監察院能重啟調查。


記者陳姝君 林國煌 台北報導

http://web.pts.org.tw/php/news/pts_news/detail.php?NEENO=198487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監察院這條路非走不可了.
希望人本教育基金會也能協助蕭老師到監察院作證,如果您還關心我們的教育的公平正義的話.
再者,如果上課遲到十分鐘也不問明原由就解聘老師,捫心自問,學校所辦的活動如餐會,園遊會,晚會,畢旅,露營....表面是以教育之名在辦活動,但真正有幾樣跟教育有關,甚至淪為行政交辦業務的例行交差,或旅遊,或特定人士演講或造勢場合,勞師動眾的情況在教育現場發生,屢屢皆是,這些有哪幾樣跟教育有關,真正耽誤學生上課時間早就超過上課十分鐘多得太多,這些活動還不是要滿足官員的權力造勢慾望,為何這些不列入不適任校長或官員來解聘
走監察院這條路,不僅為蕭老師個人,也是為千千萬萬學子著想,我們可不希望把學生教出像一隻一隻只會說話的鸚鵡來當寵物用,學生的學習競爭力,也決定國家未來的競爭力,這一點對於教師的言論自由保障極其重要,如果這種基本的保障都沒有了,如何教導學生批判思考與創意思考的能力.
台灣的教育不是在生產機器人也不是在訓練鸚鵡說話,更不是在訓練動物跳火圈,該是多元文化的教育,多元聲音的呈獻與多元化發展的思維.
教師專業的權杖更不是用來鎔鑄兵器刀槍或盾牌,而是用來行使教育專業之用.性侵如果不是立法來解決,教評會絕對包庇到底,不是嗎?霸凌如果不是見報,有幾個官員會關心;午餐弊案如果沒人舉發,誰會認為原來校長貪污這麼多是犯法的,老師敢挺身揭發以維護學生的權益嗎?這些專業權的被閹割,不僅無知,更象徵著不專業的理念所致,難道教育人員的醜陋不反躬自省嗎?還要當個利之所趨的奴隸不可嗎?
勇敢的聲援蕭老師走向監察院,這是我們教育人員的覺醒.

匿名 提到...

謝謝關心 有在考慮這條路

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