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30日 星期四

全教會請自重

最近有一件傳聞讓我很生氣也很無奈,讓我必須在此澄清,並選擇把所有的事情說清楚講明白,有人跑來問我是不是在全教會上班?全教會給我一份工作?去年有一位被校方資遣的老師來找我,我問他為何會找到我,他的答案也是:聽全教會說你的案子已經獲得平反,回學校上班,會裏的人建議我來找你。

這兩件傳聞讓我非常生氣,拜託全教會的人不要再散播不實的謠言來消費我,一個龐大的教師組織不做真正關心教師權益的事,卻到處推諉卸責,權力鬥爭這種組織爛透了,我的事情發生時,請問全教會幫了什麼忙?我把法院給我的資料請你們過目時,吳忠泰秘書長你是如何回答媒體記者的?你說:蕭老師頂多只是教學不力,不至於到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結果監察院的報告指出學校所有的事證幾乎都是造假。

等案子進入訴訟程序時你跟記者說(只能給予祝福),從頭到尾不聞不問,理事長劉欽旭更誇張,當我的案子進入教育部的申訴評議委員會時,全教會有兩個教師在裡面,我希望跟劉欽旭說清楚我的案子時,他根本不見我。事後在教育部審議我的案子當天,兩位全教會的代表竟然沒出席,會議只開一次就做掉我,全教會選擇缺席,技術性的支持教育部的解聘案,幫兇幫的這麼明顯,竟然敢到處喊冤。去年九月底由林佳和教授和人本基金會幫我辦的研討會上,劉理事長竟然說他忘了這件事,真是貴人多忘事。

不只如此,全教會還散播不實謠言,先說我被平反了,要被整肅的老師來找我,他們愛莫能助,最近我一再抨擊退休金事件,竟然傳出全教會給我一份工作,唉!蕭曉玲你真是不知好歹,給了你工作怎麼還在說全教會的壞話呢?在此我想請問全教會:我的工作是什麼?月薪多少?為何有這種幽靈工作連當事人都不知道,卻被傳得沸沸揚揚,藉此傳言拉抬全教會的名聲,拜託!我的犧牲已經夠多了別再消遣我了好不好?

這幾年下來,我已身心俱疲,獨力奮鬥至今,全教會不幫忙就算了,還說風涼話,做這種不實傳言只會讓外界更加看輕你們,請全教會自重好嗎?做些真正關心教師人權的事,而不是柿子挑軟的吃,風吹兩邊倒。再這樣下去,你們只會全盤皆輸。

2013年5月24日 星期五

實踐一種以人為本的教育:如何和學生談「作弊」

史英老師的教育理念很簡單就是四個字「以人為本」,尊重人權、尊重生命,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雖然很簡單,但做起來卻很難,有老師向我哭訴學校校長整肅他,讓他很委屈,不知道該如何為自己辯護時,我跟他說,因為你平常對待學生就是用威權逼迫他們就範,等到學校用威權這招逼迫你時,你認為那是理所當然,因為沒有任何法治人權的概念,當然束手無策,她聽了之後恍然大悟,我也勸她要多多參加史老師的課程,因為史老師上課很有趣,毫無冷場,而且能幫你解決在教育職場上的親師衝突,因為他懂得如何善用「以人為本」這四個字,被學校解聘後,經過這些年來,我懂得如何尊重他人,尊重學生,尊重小孩,也讓我的生活過得很充實,很快樂,也很願意幫助弱勢,這一切都是長期跟人本相處的過程中學到的,希望所有在工作崗位的教育工作者能多參加這一系列的活動,在教學現場真的很有幫助。

成為快樂的老師系列:威脅、利誘,並不等於教育


■ 張老師(立報2013/05/22)

學生作弊,特別是集體作弊,是我在教學中遇到很棘手的問題,究竟是嚴刑竣法有效?還是循循善誘才能導之以正?當我在史英老師主持的「專業vs.挑戰工作坊」中提出來,沒有想到最後的結果讓我自己獲益匪淺。
事實上,我已經在班上進行過為什麼不能作弊的談話。我用的是大家都很熟悉的理由:對別人不公平和考基測時不能作弊等。但看學生的表情,很明顯地感受到他們沒有被我說服,到底要怎樣才能說服他們呢?
在工作坊中,史英老師其實沒有告訴我應該怎麼做,他只是幫我分析用來說服同學的方法究竟有沒有道理,但這些分析都是我從來沒有聽過,也沒有想過的!
「作弊會被記過」,其實是語帶威脅的教訓,而且一旦被記過,小孩會覺得已付出了代價,就不需要省思「不能作弊」背後的道理;「下次不再作弊,這次就原諒你」,其實是利誘小孩,但是獎品換來的誠實不是真的誠實。從「教育」的立場出發,這些作法都不能夠真正改變孩子的觀感,尤其是老師的這一句:「這些說法只會讓大人失去真正講道理的機會」給我很大的衝擊,我們太在乎外在的處罰和獎賞,最後我們反而無法真切地扣緊「不該作弊」這件事情本身。

▲太過強調處罰和獎賞無助於幫助孩子了解道理,反而讓道理本身變得沒有價值。(圖文/人本學程提供)

這次工作坊討論過後,我有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於是回到班上,我又針對作弊這件事情跟學生們再談一次。
這次我開門見山地請學生告訴我,他們聽過哪些不能作弊的理由,然後一條一條地列在黑板上。一如以往,開始談到這個話題的時候還是有很多學生在寫自習、做自己的事,並不理會我。當我把「會被記過」等說法一個個列在黑板上,並一一跟學生說明「作弊會被記過」只是語帶威脅的教訓時,整個班級的氣氛竟慢慢變得非常專心在聽我說話,我感覺得出來,他們一方面心想:「這個傢伙來真的了」,另一方面也很想知道我接下來要說什麼。
接下來其實只是簡單的幾句話。我說:「真正不能作弊的原因是對自己的價值、對自己標準的設定,人一旦看重了自己的價值,才不願意作弊。」這次,學生的表情讓我感受到「他們感受到了」。雖然他們沒有給我什麼明確的回應或是承諾,我也沒有逼他們發誓,不過,我知道這番話不會是聽過就忘了的,「它」是一個有價值的東西。
從那之後到現在,我的班級沒有發生任何作弊的事,而我也相信他們不願意再作弊了。
(作者為台北市國中老師,本專欄由人本學程提供)


2013年5月17日 星期五

當個快樂又有能力的老師

這一系列文章是人本基金會與立報合作推出的報導。老師們在參加過人本的教師學程,感受史英老師教學方法課程的洗禮後,不管是面對教學或學生,都長出更多的能力與自信。非常推薦有心精進的老師們來參加,這樣,不論是什麼教學評鑑都不用害怕了!

成為快樂的老師系列:用五分鐘,建立師生互信的基礎


■蔡老師(立報2013/05/15)
校園內,總是會有一些不愛唸書、態度惡劣、行為偏差的學生,每次看到他們的所作所為,身為導師的我除了著急心疼外,還夾雜著恨鐵不成鋼的怒火,最令我感到挫敗的,是內心有一股深沉的無力感。因為不論我好說歹說,這類學生就是一副愛理不理的樣子,讓我感覺他們就是要把我的一片苦心踐踏得一文不值。幾年的教學生涯,我不禁喟嘆,難道面對這樣的學生,真的要用體罰的方式才管得動他們嗎?然而,又有什麼方式能讓他們浪子回頭呢?
在參加人本教育基金會的教師研習課程時,我利用機會把這個困擾提了出來,史英老師說:「像這類學生的問題,不是你一個人能解決的,因為你沒有能力去負擔整個家庭的困境,但這樣並不表示你不能做點什麼來拉這個學生一把。」這一番話讓我感覺到一股支撐的力量,放在肩頭的壓力也減輕許多,本來灰暗的念頭也清晰了起來。只是,如果學生根本就不理我的話,我又能怎麼幫呢?
史老師接著建議我利用英文課下課時間,不管用什麼方法,只要把學生叫到辦公室,指一句英文給他看,要他跟著我唸一遍,也不用管他唸的是對還是錯,說一句「很好」後便請他離開,前後最多不可以超過5分鐘,避免他失去耐性。
一般人可能會懷疑這個方法,因為實在看不出會有什麼好的效果,但對一個希望提供幫助的老師來說,我有什麼理由不去嘗試呢?
我的班上有個學生,爸爸酗酒、工作不穩定、更不常在家,而媽媽為了負擔家計,總得工作到深夜,學生回到家沒有人照顧,無聊的他只能時常在街上遊蕩閒晃。然而這個學生的本性十分質樸,仗義勇為的個性,讓我很欣賞。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我決定先由他開始嘗試這個新方法。
第一次,在他半推半就、我連哄帶騙的情況下,我們進了辦公室,坐定後,我唸一句英文,要他依樣畫葫蘆地唸,之後稱讚他一句「很好」,然後請他離開。隔天,情況轉變成不怎麼費力地一叫就來,幾天下來,這短暫的5分鐘成為我們師生的共同默契。
一個星期過去,我們的關係拉近不少,以往緊繃的關係不見了,我們開始有一搭沒一搭地什麼話題都聊。雖然學生的觀念不是那樣的成熟,但卻是他最真誠的一面,沒有絲毫隱瞞地與我分享他的世界。我真的很高興,我們的相處不再是板起臉訓話和愛理不理的模式。更重要的是,面對有困難的學生,我不再是個無能為力的老師,因為我知道總有一些事情,是我可以做,而學生也確實能有所改變的。
(作者為國中英文老師,本專欄由人本學程提供)

「像這類學生的問題,不是你一個人能解決的,因為你沒有能力去負擔整個家庭的困境,但這樣並不表示你不能做點什麼來拉這個學生一把。」這一番話讓我感覺到一股支撐的力量。(圖/人本學程提供)

2013年5月16日 星期四

面對教師抗爭的省思



立報這篇報導寫得很好,語重心長,言簡意賅,最近教師團體動作頻頻,搶盡新聞版面,但是實際檢視內容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著想,反對12年國教背後真正的動機是什麼?若真為學生家長著想,當初我反對一綱一本時就應該力挺到底,我不是說我很偉大,只是當初我是堅持教師專業自主權出面反對郝龍斌,我認為專業自主權很重要,因為那是身為教師應有的堅持,但是結果呢?一路上我自己自力救濟,一直到今天,全教會的頭頭們視我如蛇蠍,避之唯恐不及,因為我太愛放炮,說實話,講求公平正義(雖然很難,但我還是很堅持),各位仔細看看最近教師工會的訴求,就知道他們有沒有位學生家長著想,立報登出(校長的小革命)一系列文章,還要在下面註明不是立場轉向,可見得壓力有多大,但是言論自由,正反意見都該呈現,才是辦報的精神,不是所有的校長都是壞校長,他們在教育現場很清楚教育界的亂象,這位校長讓我很佩服,願意遠征緬甸的窮鄉僻壤之地服務,他的信值得教育界深思,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若不尊重自己的職業與專業,侈言「尊師重道」這四個字。


校長的小革命:面對老師抗爭,掌握主體性,校長給你一封信

■鄭文嵐(立報2013/05/14)
各位同學,大家好:
五一勞動節剛過,中小學校園越來越不一樣了。從對老師畢恭畢敬的年代,到如今,教師在勞動節、教師節都要上街頭,到總統府、或是教育部前演行動劇、陳情及靜坐抗議,並號召無法到現場的教師一起穿白色、或是黑衣表達不滿。
事實上,12年國教即將上路,任何教育政策都得靠老師來執行,教學品質良窳,絕對是所有教育政策成功與否的關鍵。教育大環境的轉變,與你們的未來息息相關,學生也應該撥些時間了解,用行動關切。
你們應該還有印象,去年教師節,有老師在校園中「穿黑衣抗議」,抗議政府的教育政策跳票,強調「928教師節,這一堂關於誠信的課,將是打造優質教育環境的重要一步」。當然抗議的理由洋洋灑灑,可以上網查查看,不過,其中調高國中小導師費一項,馬總統未兌現競選時的承諾,應該是事情的導火線。

▲2012年9月22日,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在台北舉行「團結928行動」記者會,出席教師戴上口罩,以沉默抗議政府重大教育政策屢屢跳票。(圖文/中央社)

今年329青年節,在這個屬於年輕人的節日,有一些老師換成「穿白衣抗議」,理由當然也不一而足,但導師費沒跟國中小一樣調高,自是反彈的重要原因。
儘管全教總也發了新聞稿提出許多理由,但是耶?非耶?就靠各位去作明智判斷,簡單來說,也就看老師是否教你們思考辯證了;如果老師盡到職責,具備公民素養的學生,不會那麼「好說話」,學生若只會唯唯諾諾,於此視若無睹,那表示老師尚未盡到職責,學生根本沒有思考批判的能力。

只想守護童年的校園

你也許一直不是很懂老師為什麼要變成「勞工」?親師關係為何愈來愈緊張?也不懂老師們為何成群結隊用「身教」抗爭,要求退出導護崗、不兼行政工作、健檢要公假、還要補助健檢和文康活動經費、寒暑假返校備課日一年以兩天為限……你喜歡校園非常可愛溫馨的師生關係,校園的改變,最令大家不捨的是「尊師重道」價值的崩壞。
你在心裡疑惑教育部明明規定「校園中立,不該是抗爭的場所」 ,你的親身經歷卻不見得是這樣,爸媽也說「老師要有老師的樣子」,心疼著不想讓你這麼早面對大人的世界,然而學校變了,學生無法選擇校園,也只能選擇面對,不逃避。
當老師為自己的「權益」在爭取,本也無可厚非,所謂「君子取之有道」,若他們能盡己之能把學生教好,一切以學生的受教權為優先,那行政系統給予充分的資源與支援,絕對有其必要,如果這些都沒做到,卻一味地為一、二千元的加給而爭,然後以一些名目來「表達抗議」,自不免引人側目,而要檢視老師是否盡到該盡的職責,最好的檢驗者則非各位同學莫屬。
各位可能不知道,老師每一年都有考核,要考甲等的老師須合乎下列條件:
(一)按課表上課,教法優良,進度適宜,成績卓著。
(二)訓輔工作得法,效果良好。
(三)服務熱誠,對校務能切實配合。
(四)事病假併計在十四日以下,並依照規定補課或請人代課。
(五)品德生活良好能為學生表率。
(六)專心服務,未違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有關兼課兼職規定。
(七)按時上下課,無曠課、曠職紀錄。
(八)未受任何刑事、懲戒處分及行政懲處。但受行政懲處而於同一學年度經獎懲相抵者,不在此限。

我是學生,我要好老師

想想教過你的老師,是否都符合上述的「標準」?但你可知道在台灣,一年考績拿甲等的老師有多少?告訴你們,超過99%,以你們看,台灣老師真的那麼「優」嗎?
你們也許未必清楚,台灣的教師已組成工會,許多老師自視為出賣勞力與知識的「教育勞工」,如果老師是勞工,那各位扮演的又是什麼樣的角色?我看最適合的該是「消費者」吧!
如果你們是消費者,那請問你要買雙鞋、買支手機,店家拿什麼給你就照單全收,也不問樣式、不問功能、不問品質、不問價格嗎?我想任何一個消費者都會東挑西揀,一比再比之後才會決定,不是嗎?
但想想你們在學校,有挑選的權利嗎?是不是老師「教」你們什麼,就只有「認命」的份,碰到好的老師,那是你們的運氣好,若是碰到爛的老師,難道只能「自求多福」囉!
可別忘了,老師考績超過99%的可能是甲等。手機、鞋子這些「身外之物」,站在消費者立場都要精挑細選,攸關各位未來人生前途的「受教品質」,你們卻毫無置喙的餘地,這合理嗎?
當你們的老師為每月一、二千元的導師費而忿忿不平時,你們對自己的受教品質又豈能無動於衷?莫不是也要各位以各種「創意活動」來向不盡責的老師抗議?
頂著緬甸曼德勒午後近40度高溫,我在這悶熱難當的環境中給孔教學校的老師授課,抽空給你們寫了這封信;最近上課時才跟緬甸老師們講,比起來台灣的老師真是身在天堂,只不過部分身在福中的老師,似乎永遠不知滿足。
從事教育工作的人都很清楚「身教重於言教」,也都該聽過「師嚴而後道尊」,「嚴」,不該狹隘地解釋為「嚴格」,那該是「嚴肅的敬業態度」,所以教師如何看重自己的工作,以兢兢業業的態度去培養學生、成就學生,這才是師道尊嚴之所在,看到老師為為區區一、二千元的區區錢財,斤斤計較,讓我一個退休的教育人員同感蒙羞。
一封信實難盡傳我的憂心與感慨,但期待所有的莘莘學子都有自主的判斷能力,為了自己的未來,也勇於為自己的受教品質而據理力爭。

面對勞工老師的處方

當然,你或你的同學們也許認為「沒關係」或「沒辦法」,畢竟明哲保身嘛,為了不找麻煩,「屈服」一下,就好了。只是,屈服有兩種,一種知其所以,暫且屈之;另一種是不明所以,盲從、習慣性地聽從命令。
其實,「識時務」不是壞事,只要知其所以,可以尊重教師組織集會結社的基本人權,但是心中並不同意部分老師的言論,,腦中肯定學習自主權,然而不想找麻煩,於是在外表上屈服一下,保持思想的主體,這樣的屈服,也才是明哲保身。
或許你不想要屈服,你總覺得,對的事情,還是應該要堅持,錯的事情,還是應該要被處理。那麼,面對老師抗爭,不論你選擇何種形式,採取行動前,務必要跟家長、您尊敬的老師、或是校長談過,幫助自己、老師或學校,重新思考教育的意義與目的,這種反思也將是民主社會成長的一種動力。
──一個退休的校長鄭文嵐寫於緬甸曼德勒孔教學校
(宜蘭縣利澤國中退休校長)
本單元由全國校長協會提供

編者的話:關於「校長的小革命」
立報新聞以教育議題為主軸之一,向來期望能成為多元發聲的園地,當扮演教育行政中間管理角色的校長們組成團體,向我們表達想藉立報作為教育理念實踐、心得分享的管道時,我們沒有拒絕的理由。
然而刊出之後,校長們部分文章的立場,與立報的一貫立場有衝突,甚至是尖銳衝突,是明顯的事實。
我們讓校長們的聲音發出來,不代表立報的立場轉向;因為,立報不只是單向傳播的媒體,各位讀者對這個單元的任何回應,其實就是對校長們的言論最好、最直接的檢驗。因此,讀者的任何批評,我們都如實轉給校長,甚至在篇幅許可時刊出。讓校長能聽到潛藏在茫茫網海的基層教師們的聲音,是我們願意刊出這個單元的目的之一。

2013年4月15日 星期一

我看【教師會應自籌經費】


台灣的教師會和教師工會長期以來仰人鼻息,如何做到爭取教師權益,堅持公平正義呢?每次都是狗吠火車,然後當權者互相演戲謀取最大利益,可憐的基層教師還繳會費給那些既得利益者繼續壓榨基層老師,該醒一醒了。

教師會應自籌經費

▇ 台灣小留學生家長協進會秘書長 黃育旗

有關教師會幹部如何規範,本會建議參考文明國家教師會運作模式。

一、教師會只是民間團體之一,教師會費當然必須由教師會自行籌措財源,就像工會的會費,也都是由工人自行支付,不應由納稅人支付,全球都是如此,而且還必須顧及全國有部份納稅人沒有子女在校受教育,由政府編列預算補助,違反公平正義和比率對等原則,否則、全國的民間社團所屬會員會費,豈不都由政府編列預算補助,請別忘了政府的一分一毫,全都是來原始自納稅人所繳交的稅,所以、凡是薪資來自原始納稅人所繳交的稅,廣義來講都稱做公僕,公僕的雇主就是原始納稅人,因此、全國的公僕,上至總統,高官,以及所有的軍公教人員,都必須忠於納稅人,就像一家公司的原工薪資來自公司的雇主,員工必須忠於公司的雇主,道理是一樣的。

二、教師會可設會長一人,全職,不必授課,薪資由公會支付。

三、設副會長一人,為教師會義務職,必須全職教課,薪資由教育局支付。視實際須要下設3至5人辦公人員或是更多,薪水由公會支付。

四、像加拿大每位教師每年繳給公會年費大約加拿大幣600元(約折合台幣18,000元)。

五、教師會不得向政府索取經費,才能有自主性。加拿大納稅人聯盟亦不會同意。

有一個頗值得學習與參考的案例,加拿大B.C.省教師工會曾經於2005年10月7日,星期五發動罷課,於同(10)月24日恢復上課,中間因逢西方感恩節,以及扣除週六、日,實際罷課9天,後經加拿大法院判決敗訴,並被判賠償加拿大幣50萬元(折合新台幣約1,500萬元),這些判賠的金額都必須由教師工會自行支付,而發動罷課的領導人亦依情節輕重判罪,事後所有的外國學生,包括來自台灣的學生亦都獲得按日賠償,這就是文明和負責任的做法。

以上是一個很好的學習經驗,教師當然可以組工會,只要有正當性,教師當然也可以罷工,本會長期以來,都不斷呼籲政府應准予教師籌組工會,但是、不能拿納稅人的錢作為補助教師工會的財源,本會成立18年來,從未向政府機關索取分文,教師工會必須有能力自行籌措財源,否則、拿人手短,吃人嘴軟,必然喪失各自應有的原則與立場,不符社會期待,亦違反公平正義,為人師表之言行舉止之所以受到社會尊敬與肯定,乃是非分明,立場堅定。

家長會費應由家長會自行籌措:

一、家長會是民間團體,家長會費本就應由家長會自行籌措財源,全球皆然。

二、如果家長會費是由納稅人支付,不但違反公平正義原則,而且侵犯全國有很多納稅人沒有子女在校接受教育,違反對等比率原則。這是本會藉此提供的一些意見,謹供參考。

2013年3月26日 星期二

人本基金會回應台北市教育局之新聞稿


                             人本基金會新聞稿20130326
請台北市教育局依職權立即撤銷對蕭曉玲之解聘處分,
回任其教職,以保障蕭曉玲之名譽與工作權益

一、  台北市中山國中於97年1月23日以「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解聘該校音樂教師蕭曉玲,經 貴局於同年3月13日召開審議小組投票通過解聘案。

二、  本案業經蕭曉玲提請監察院進行調查,近日監院公布調查結果,並對 貴局與中山國中提出糾正,報告中清楚載明當初據以解聘蕭曉玲之事由均為不實,且 貴局於解聘過程有諸多不當疏失(附件一)。

三、  監院臚列八點糾正意見中,包括校教評會未予當事人合理答辯時間,且未依規定將查證結果書面通知當事人等程序瑕疵。過去 貴市府不乏有教師以類似理由申訴成功案例,可見程序瑕疵足以產生推翻校教評會處分之效力, 貴局未就上開情形作同一處置顯不合理,況本案尚有其他實質與程序等諸多疏失。

四、  另 貴局再三引述行政法院判決為原處分合法性背書。經查行政法院係以「被告(中山國中)對原告(蕭曉玲)平日言行舉止較諸本院更為瞭解」為由,作成「尊重行政機關裁量」並認定裁量無誤之判決。然據監院調查報告指出,中山國中對「同一事由卻為不同決定」,已足顯該校教評會之判斷餘地有重大瑕疵;而 貴局介入校教評會召開,亦嚴重損及該會議之中立性。凡此種種違失,涉及本案之實體真實與程序正義,然行政法院與 貴局於審查時均略而不論,實難昭公信。

五、  按行政程序法第117條:「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本解聘案既有上開重大瑕疵,且該瑕疵足以影響解聘案之結果,則解聘處分顯然違法,理應撤銷。本會建請 貴局速依監察院調查結果,撤銷對蕭曉玲之解聘處分,並回復其教職,以保障其名譽與工作權益。

2013年3月21日 星期四

「監院糾正市府不當解聘 讓蕭曉玲老師恢復職務重返校園」記者會新聞稿

「郝」冤枉!!「郝」霸道!!
監院糾正市府不當解聘 讓蕭曉玲老師恢復職務重返校園


                                                   


    前北市中山國中教師蕭曉玲,當年因出面控告郝龍斌所推動的「一綱一本」政策,遭學校與台北市教育局聯手以「行為不檢」為由惡性解聘,經監察院認定解聘案有重大瑕疵,已發文糾正台北市政府、中山國中,教育局卻堅持按照程序,否認不當介入,讓蕭曉玲老師至今仍無法重返教職。台北市議員顏聖冠召開記者會指出,對於蕭曉玲老師的不當解聘案,郝市府及所屬教育局、中山國中對監院的糾正案置若罔聞,完全不承認疏失。這種郝蕭張、郝霸道、郝不講理的蠻橫行為實在讓人憤怒。市府應檢討對於蕭老師的不公平處分,對監察院所提出的糾正案坦承錯誤,並讓蕭老師重返教職。

    顏聖冠議員指出,當初郝龍斌所強行推動的『一綱一本』政策及北北基聯測,事後都已經廢除。中間並造成無數莘莘學子和家長的困擾,至今餘波未平。郝市府至今仍未對這些錯誤的政策提出合理的道歉,甚至連當初提出質疑的蕭曉玲老師還持續的遭到無理的迫害。郝龍斌如果都可以無視於監察院的糾正案,顯見其跋扈獨裁的心態。對於所犯下的錯誤無法誠心面對與彌補,應該遭受所有市民的譴責。

    監察院於102年03月14日通過,糾正台北市政府及中山國中對蕭曉玲老師無正當理由不當解聘案,糾正案提出下列重大缺失:1.中山國中對蕭姓教師教學爭議處理過程,未依聘約規定處置,實有缺失。2.教育局介入中山國中教師評審委員會,有損審議中立性,事證明確,顯有不當。3.未依法處理應迴避而未迴避爭議,又未予蕭姓教師合理答辯時間,顯有瑕疵。4.未依規定將查證結果書面通知當事人,明顯違反規定,有重大瑕疵。5.不適任教師同一事由,先後作出大過一次、解聘等不同決定,有缺失。6.調查小組不符該校「處理疑似不適任教師調查小組」組織要點規定,調查過程明顯疏失,調查結果難謂有證據能力。7.調查小組對蕭師上課情況調查,程序不符規定,應無證據能力,顯難積極證實蕭師有不適任教師情形,該校有違失。8.教育局對於校長與教師解聘與否無一致性,措施明顯失當。

    顏聖冠嚴正表示,監察院已對中山國中就蕭曉玲老師不適任教職審議過程提出糾正案,並列出重大瑕疵,因此中山國中教評會應對蕭老師的不公平處分重新判定,並立即恢復蕭曉玲老師原有職務,以維護其工作權益,另自97年1月解聘迄今六年來,造成的精神損害及名譽傷害,應予以合理適當的補償,最後依監察院糾正案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責任,予以懲處。

    市議員洪健益指出,由監察院糾正案看出市府教育局對處理過程明顯違反規定,有重大瑕疵應檢討改進。市議員阮昭雄亦同時表示,就蕭曉玲不當解聘案,可看出市府教育行政單位已淪為政治的打手,並對此案的處置表達嚴正的不滿。

    蕭曉玲老師說,因為出面反對一綱一本政策,就被中山國中與台北市教育局聯手惡性解聘,這六年來她背負了「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的罪名,雖然監察院的調查報告終於還她清白,並明確指出相關單位涉有缺失。但台北市教育局還是否認當初對她的不當解聘,台北市政府和中山國中只會推卸責任,毫無任何檢討改進之意。不過雖然她對教育界感到非常失望,也對行政法院法官的判案品質感到無奈,但她仍非常想重回原有的工作崗位,繼續教育工作。除了證明她是對的,也想繼續對學生有益的教育政策勇敢發聲!


2013年3月17日 星期日

我的無頭公案


自由時報 2013.03.16

經過近一年調查後,監察院通過錢林慧君委員所提的糾正案。我的冤案,五年來陰霾罩頂,這是第一道光芒,令我感受到溫暖,但也覺得無比的諷刺。
首先,我的案子歷經高等行政法院三位法官,最高行政法院五位法官,八位法官的事實調查能力居然比不上一個監察院調查官!如果行政法院只會照搬行政機關的說詞,乾脆改名行政機關所屬法院算了!也省卻人民對它有過多的期待。
再來,台北市政府和中山國中對糾正案的發言,說甚麼事件經過法院判決確定啦!當時主事者(即前教育局長吳清基、前中山國中校長曾美蕙)已經退休啦!現任主管對此事不清楚啦!毫無糾正文內容要求的檢討改進之意!這樣的回覆,心態上是前人所為、事不關己,被糾正了,心想大不了再回監察院一個文,說業經檢討改進便罷!反正局處內不缺作文高手。可以想見不會有人被懲戒、不會有人被檢討,事情不會有改進,也不會有預防。
當初白色恐怖冤死的人,也都跟我一樣經過判決確定,五十年後一一翻案了,發給當事人後代名譽回復證書和賠償金;台大哲學系事件,解聘了多位教授,三十年後教授們垂垂老矣,台大終於認錯,同意讓他們回到台大授課、退休。這是台式正義:惡人作惡,全民承擔,找不到一個應該負責之人!我的案子事發後五年,終於在黑雲密佈中露出第一道曙光,但不知何年何月何日才能青天朗朗?更不知道應該向誰討回這個公道?

2013年3月14日 星期四

自由時報 蕭曉玲解聘案 監院糾正市府、中山國中

等了5.6年,監察院的調查報告終於還我清白,但是台北市教育局還是否認有對我不當解聘,據我所知監察院的調查非常詳細,而且盡責,花了近一年的時間調查,然而教育局依舊死不認錯,令我憂心的是--自從我的案子發生以後,教師界產生寒蟬效應,沒有人敢對教育政策產生質疑,更慘的是:「行為不檢有損師道」這個不確定的法律名詞,從此成為學校剷除異己的有利工具,當局要對付不聽話的老師,只要一封匿名的家長信件,就可以把老師整的生不如死,偏偏台灣的教師對法律概念不清楚,不知道如何幫自己辯護,只能任人宰割。什麼叫做好老師,壞老師,我已茫然。

自由時報A20(2013.03.15)

監察院公布報告 糾正中山國中與台北市政府


我當初只是因為出面反對一綱一本政策,就被中山國中與台北市教育局聯手惡性解聘,讓我背負「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的罪名,至今已經6年。如今,監察院的調查結果終於還我一個公道,報告裡清楚點名學校與台北市政府不當介入的情形,這些人難道還有臉繼續說謊下去?期待真相能夠大白,更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蕭曉玲」出現。


監察院糾正案文連結網址 (全文內容如下)

台北市立中山國民中學對老師教學爭議過程未依聘約處置,有重大瑕疵,台北市政府介入該校教評會,影響審議中立性,且對於解聘無一致性,難辭違失責任,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02年3月14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錢林慧君提案,糾正台北市政府及中山國中。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中山國中對蕭姓教師教學爭議處理過程,未依聘約規定處置,實有缺失。

二、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介入中山國中教師評審委員會,有損該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中立性,事證明確,該校教評會召開公文辦理過程不嚴謹,顯有不當。

三、 中山國中教評會未依法處理該會委員應迴避而未迴避爭議,又未予蕭姓教師合理答辯時間,顯有瑕疵。

四、 中山國中未依規定將查證結果書面通知當事人,明顯違反規定,該校教評會有判斷恣意情形,有重大瑕疵。

五、 中山國中對蕭師不適任教師同一事由,先後作出大過一次、解聘等不同決定,該校教評會判斷餘地有重大瑕疵。

六、 中山國中調查小組不符該校「處理疑似不適任教師調查小組」組織要點規定,蕭師解聘案調查過程明顯疏失,調查結果難謂有證據能力,中山國中應檢討改進並為適法處分。

七、 中山國中調查小組會議辦理96學年度第1學期蕭師上課情況調查,程序不符規定,應無證據能力;該問卷信效度及倫理,經學者鑑定有重大瑕疵,證據力薄弱,顯難積極證實蕭師有不適任教師情形,該校有違失。

八、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對於校長與教師解聘與否無一致性,某國小校長出入有女陪侍場所,遭記1大過處分,本案蕭師「行為不檢」卻遭「解聘」處分,措施明顯失當。

2013年2月21日 星期四

側寫一位堅持教育專業並關注性別教育的老師

去年竑廣告訴我,同志諮詢熱線有辦募款晚會,值得一去。我心想:這是個讓孩子認識多元族群的機會,就邀請我的兒女一同前往。晚會結束後,孩子不僅捐款支持,女兒還表示:「同志也是一種戀愛的形式,社會不應該用異樣眼光看待」。身為母親的我感到與有榮焉,很高興孩子都長大了,能用更寬廣的目光,看待社會上不同身分與處境的人們。

這些,不正是學校教育本該提供給孩子的視野嗎?

感謝竑廣記錄了我對性別教育的想法與理念,此文刊登在「性別平等教育季刊」第61期,有興趣的讀者們歡迎點來一看。

2013年1月27日 星期日

我在見識營所看見的view

 女兒上了高中,最近常常因為跟同學的價值觀不同而鬱卒,雖然我常勸她別太在意別人的看法,但還是敵不過史英老師和柯慶明教授的一席話,讓她寫下下面的感言,決定要當個快樂的「異類」!謝謝人本見識營對她的啟發。

P.S. 啊我本身就是異類,會有這種女兒一點也不意外,老實說,我還很以她為榮呢!


我在1/21~1/23參加人本基金會所舉辦的見識營,我一直盼望這天的到來,我得坦承,我在班上是個很奇特的存在,簡而言之,就是異類,價值觀跟其他人差了一大截,高中是青少年思想的啟蒙時期,當我說出我的想法,同學的反應有兩種,其一是四兩撥千斤,其二是先愣一愣,再說出他們的看法,沒有多少人認同我的理念,當然,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想法和觀點,但不可否認的是我心中的落寞,從未消失。

見識營是送給高中生的一個機會,一個開拓見識的一個機會。

數學不再是一昧的以公式算出答案,歷史不再是單方面的史實,英文不再是惱人的單字文法,而是一個國家的文化,物理帶領我通往宇宙的神奇路,在那漫天星空的路上,我們訴說自己的理念,討論議題,歌頌台灣,更重要的是,尤其在那晚的座談會上,我得到了安慰。

座談會是所有上課的教授進行的,開放學員問答,面對面交談,我在不知哪一輪的問答時,舉手說:「我跟班上同學價值觀相差很多,感覺融不進去,好像自己是異類。」這問題存在我心中很久,我非問不可。回答這問題的有兩位教授,人本基金會創辦人─史英,以及台大台灣文學系研究所教授─柯慶明,出乎我意料的,史英很開心的說:「異類?異類很好啊!聽到我們年輕人有異類好開心喔!這很棒啊!」其實我當下有點不曉得該如何反應,能跟別人擁有不同想法是很好,可是當異類很孤單,因為別人都不了解你,像霍金博士一樣,他雖然是當代最聰明的天才,可是如果都沒有人懂他,那不會很孤單嗎?

史英承認,當異類確實是很寂寞,但如果從此決定不說出自己的理念,那不就太可惜了嗎?之所以會說當異類好,是因為可以以不同的想法來感染他人,這過程絕對不輕鬆,但是要慢慢來,更重要的是,要當快樂的異類!要保有著「好棒喔!我跟別人是不一樣的!」這種想法,而且,不用擔心你跟別人不一樣,物以類聚,你一定會遇到跟你想法相似的人。

「當個快樂的異類」這句話至今迴繞在腦海裡,是啊,讓自己保持在心情愉悅的狀態,不必在乎別人跟自己的差別,慢慢的,試著讓大家理解自己的想法,其實,「異類」是可以很快樂的!

那年的見識營,我開拓了我的見識,傾談我的煩惱,並且,得到了安慰,謝謝見識營,給了我這個機會。

2013年1月2日 星期三

失業


台灣年輕人失業率居高不下,有人歸咎於年輕人眼高手低,有人歸咎大學教育失敗,原因很多,但是公部門的人員占著職缺不放,恐怕也是失業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

拿我任教的中山國中來說好了,民國93、94年學校因為少子化,招生不足,面臨減班的命運,結果當年發生國文老師太多,無課可教的窘境,大家不願超額,同事為了這個問題彼此勾心鬥角,反目成仇,為了解決這個棘手的問題,學校行政只好讓國文老師去當教學副組長(可以減課),接著把教育局所設立的彈性課程全部給了國文課,孰不知,彈性課程是教育局為了彌補九年一貫教育中,某些科別若授課時數不足所給的彈性課程,立意良善,專為學生設計。因此93、94那兩年,中山國中的國文課特別多,接下去那兩年,又換成數學科老師人數太多(國文科陸續有人退休緩解超額現象),於是,又把當年的彈性課程給了數學科。

為了這件事,我這教師會會長又做了一次笨蛋,當年協調這件事時,校長曾美蕙特地開會協調各科老師商討對策,數學科的召集人李惠敏老師拜託我幫忙,開會過程中我很驚訝地發現,國文科老師不願意把當初拿到手的彈性過程釋出,我仗義直言指出當年國文教師超額,大家幫忙解決,現在應該把課程釋出,讓給數學教師才對,最後通過我的提案,我卻成了眾矢之的,校長從頭到尾不介入,數學老師不但不感激我,還跟其他老師說所有決策都是教師會長蕭曉玲做主(後來我被解聘的過程,李惠敏又捅我一刀),國文老師也怨恨我把他們的課程搶走,然而,在這個協商過程中,絲毫不見學生的權益被重視。

其實當年我當導師,最清楚學生需要的彈性課程是社會科,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後,社會科一周只有兩堂課,授課時數嚴重不足,當年中山國中欠缺社科教師,我們不只不報缺,還把攸關學生權益的彈性課程全部給了這些既得利益者,在這過程中我很鄉愿的成了幫兇。這次,我把事件公開,是希望能把真相說清楚,也讓流浪教師了解為何公立學校職缺稀少的原因。

台灣教育的亂象很多,中山國中的案例是通案而非個案。諸位學生家長們若知權益受損至此,不知有何感受?更應感痛心者,是既得利益者抓著權力不放,不顧蒼生的私心。


2012年12月20日 星期四

世界末日

最近,社會為了退休年終慰問金與十八趴的問題,吵得沸沸揚揚,雙方各有說法。但是這些都是執政當局轉移焦點的手法,媒體卻也隨之起舞,完全忽略真正的問題在於:退休軍公教人員所得替代率過高的事實。

以我的例子來說,我是從民國85年以後才開始繳所謂的退撫基金,85年以前不用繳這筆錢,因為那時有所謂的十八趴(這也是那些教師會公會的人出來說民國84年以後已經沒有18趴的原因),所以我的退撫基金從隔年開始繳,剛開始一個月扣2000多元,後來大概3500左右。我請各位算一算,一個公立學校的老師教滿25年,年滿55歲可以領月退俸,每個月可以領到台幣6、7萬,但是我們繳的退撫基金,若以寬鬆一點的方法算,每個月繳4000元,繳25年也不過繳了120萬的退撫基金,我們退休時卻可以月領6、7萬領到死,請問這樣公平嗎 ?可以領18趴的人再過幾年就沒了,我們的馬總統在廣播節目中說,18趴再過幾年一定會處理,他根本不用處理,84年以後沒有18趴,他又再說這些話欺騙大家。

之前,我在蘋果日報的人間異語上,把事實真相(包括薪資所得、年資與退撫基金)一一攤開之後,一大堆人罵我,說我被解聘活該,老師被汙名化,我一竿子打翻一條船。我只是想奉勸這些既得利益者,我們從事的是教育事業,每天教育下一代要追求公平正義,然而我們本身就不公不義,如何教導下一代這些價值呢?現在,整件事情充滿荒謬與不理性,下一代的年輕人不知道他們的未來在哪裡?造成他們絕望、悲觀,不正是我們自私的這一代造成的嗎?社會如果沒有了公平正義,這才是所謂的「世界末日」。

2012年12月13日 星期四

身不由己的「莫言」


可憐的莫言(法國教授評輪)◎BBC(2012.12.10)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ese_news/2012/12/121210_moyan_byzhanglun.shtml?print=1

得了諾獎,本是讓人喜悅之事,但看著他身著中山裝在諾獎文學講座上的照片,讀了他的獲獎感言和答記者問,莫言,就像他的這個筆名一樣,卻讓人感到某種可憐。

「莫言」的作家與審查制度
一個作家是要言說的,但在中國卻需要時常「莫言」,以至於我們無法知道一些作家們內心的真實感受、思想究竟如何。
法國記者皮埃爾·哈斯基(Pierre Haski)曾經記錄過與莫言這位參加、見證過八九運動的作家的一次談話,莫言曾對他說:從八九後就再不相信這個黨。但這話,大概他是肯定不會承認,也一定是要將其納入其「莫言」的範疇而不會公開說出的。
因此,他在演講和回答記者問裏提到的一些觀點,如是違心而論,不能講真心話,會讓人覺得可憐;如果是真心話,那會更讓人可憐。因為,他已經把這個體制的一些權力邏輯內化為自己的觀點而沒有自覺和批判了。
比如,所謂「審查制度哪個國家都有」之論,看上去是言之鑿鑿,其實是完全是不了解或者歪曲事實。
對某些比如宣傳種族主義的言論通過法律進行某種限制,那不是審查制度,這種限制和作品出版前要受到審查、連公民批評權力的腐敗等最基本的表達權利都受到禁止等現象完全是兩種不同類型的東西。
用前種來等同後者,論證後者,要麼是頭腦不清,黑白不分;要麼是故意混淆是非,指鹿為馬。難道說哪個國家都存在對婦女的歧視,就能論證給婦女裹小腳的正當?像某些憤青和「愛國」華僑用民主國家也存在腐敗來反證中國普遍性、瘋狂惡質的腐敗也屬正常,莫言的見識也如此?
民主國家對言論的限制都有嚴格的規定,盡可能局限在最小的範圍,且是以捍衛自由、不損害他人自由和尊嚴為基本原則。即使如此,還時常成為人權捍衛者監督批評的對象,這與那些專制國家對人們的正常表達的限制的濫用和制度化有本質的不同。
莫言真不清楚這兩者的差別?如此,他「希望劉曉波盡快得到釋放」的理由又何在?按莫言的邏輯,官方判劉曉波監禁不也是對的嗎?——哪個國家政權又不判人刑罰呢?

普世價值與普遍人性
莫言使用的邏輯就是中共常用的論說邏輯: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國情,需要制定自己的政策、制度。
一定意義上這也沒錯,但將該邏輯過度推演,結論就是:中國的國情決定不能有民主,不能給老百姓知情權。這又豈不是荒謬、狡辯和無恥?
全世界的專制者都是如此論證不能實行民主,不能讓權力受到監督的;但全世界的專制者到頭來也常常沒有好下場,這其實說明從莫言常強調的人性角度看,還是有普遍性的一面的:人往往是要追求正義、自由和尊嚴的,沒有人願意其權益和尊嚴無端受到屈辱和踐踏。
此外,世界上也還是有些普遍的準則的,否則,莫言幹嘛要去領這個世人承認的諾獎,假如中國人與瑞典人有本質的不同的話,國內自己設的獎領得已經足夠了。
看到有網友稱:西方就希望莫言講中國的壞話,莫言就是不講,是好樣的。其實,如果真是發自內心那還另當別論,問題是莫言自己內心如何想,這才是問題,事實上他的文學中已經講了不少自己國家的壞話,但那只是涉及過去毛時代,對當下中國的壞話他不講,是不願講或者是不敢講,我們無從判斷。
莫言面對追問拒絕重提劉曉波

莫言的文學與政治
從社會學和心理學、從其早年經歷來分析莫言現象,其作品和表現其實並不難理解。
莫言有其農民式的真誠和樸實,但也有成長在那個時代的鄉下底層孩子可能具有的某些特徵:對出人頭地的渴望、脫離貧窮住上大房子、「當作家能吃上饅頭,吃飽飯,與城裏人一樣」等夢想,都可能會影響其精神的高度。
對權力有憎恨和反抗——這是他文學中批判的來源,但也有崇拜、傾羨和畏懼——這可解釋他與權力的那種曖昧甚至個別時候的獻媚,如寫讚美重慶模式的打油詩等。
就像一個受過極端飢餓的人,對任何得到的食物都有某種病態的癡戀,生怕稍不留心便再淪落飢餓;害怕、恐懼失去得到的一切。就如某些曲嘯式的右派愛黨愛國的心理一樣,即使今天官僚們的腐敗比1957年還嚴重,但絕對不能說壞話,只說好話,免得再重蹈覆轍。
莫言說不會被迫表態,這是對的,人不應該被迫表態,但這不能成為沒有是非,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表態的借口和推辭。人們也完全有理由問一句:那莫言給重慶模式唱讚歌的打油詩是發自真心的還是被迫的表態之作?我們可以理解甚至在某些情況下寬諒莫言的言行,但這會有個限度;他自己也該在良心上給自己立個紅線,超過這個限線,就是助紂為虐,喪失良知。
莫言是當代中國最重要的作家之一,文學成就值得肯定,但從文字,到思想,風格,文化底蘊上都很難說得上是一個偉大的作家。
其實諾貝爾文學獎獲獎者中也少有偉大的作家,多半也只是一流甚至是二流作家。莫言留給中國的,將來的研究者可以從中讀出的價值,或許史學上的大過其文學上的,研究者能從中讀出的這個時代作家的某種無奈,鄉村的變革和人事滄桑,但他的作品缺乏那種穿越時空切透人性充滿人道精神和深邃思想的偉大的作品的特徵。
在經歷如此的文化摧殘,在文化的廢墟上,因被迫「莫言」,需要巧言、曲言才能表達造就某些病梅式的作品或應命之作等,都窒礙了偉大的作品在中國的出現。但一些作家圓滑、事故,熱衷對權力和金錢的追逐,欠缺超越意識和文化底蘊,缺乏偉大的人格個性,這難道不是另外一個需要中國作家檢省的原因嗎?近代以來中國人經歷了如此的苦難,也受到共產制度的荼毒,但對比一下前蘇聯,我們有過一本「齊瓦戈醫生」嗎?
莫言的可憐,其實是中國人的可憐,中國人被迫的「莫言」以及作為當代中國作家的莫言的可憐。


2012年12月12日 星期三

自焚與助自焚者 陸頒新規論罪



真可憐,連死的自由都沒有(親人還要被論罪),這是什麼樣的國家?


(中央社台北9日電)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等機構近日制定「關於依法辦理藏區自焚案件的意見」,定調藏區發生的自焚案件是「境內外敵對勢力相互勾連」,並對情節嚴重自焚者及教唆、幫助他人自焚者,都罪論。

上述論罪的理由,中共當局指明是因為維穩,繼續以維穩為名對異議者施加刑罰。

大陸青海省、甘肅省與四川等地近日頻傳西藏人士自焚抗議中共西藏暴政事件。據統計,藏人自焚人數已累計至85人。

甘南日報報導,為辦理近期藏區發生的自焚案件、維護社會穩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關於依法辦理藏區自焚案件的意見」。

這份意見指,藏區近期發生的自焚案件是「境內外敵對勢力相互勾連」、「有預謀有組織策劃,煽動分裂國家,破壞民族團結,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重大惡性案件,嚴重影響了當前藏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大局」。

意見稱,自焚案中的自焚者不同於一般厭世自殺者,「普遍具有分裂國家的動機」,並對公共安全、社會秩序造成危害,自焚行為屬於違法犯罪活動。

此外,意見認定,組織、策劃、煽動、脅迫、引誘、教唆、幫助他人實施自焚,「本質上是故意剝奪他人生命的嚴重犯罪行為」,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自焚者本人,意見指出,在明確違法屬性前提下,根據「主觀惡性大小、行為危害程度」等具體情形區別對待,對情節嚴重或造成重大危害者,也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泡菜與蕃薯,Life is good?


受訪者簡歷
  金俊植,首爾大學中文系三年級生,來臺逾半年,目前是臺大中文系的交換生。自今年十月初開始,每周五於大陸社舉辦韓國現代史讀書會。
為什麼會想來臺灣?
我在韓國辦過臺灣史讀書會,臺灣有國際上幾個很有特色的現象:臺灣人有一種精神分裂、國家分裂的狀態。我們很感興趣,就自己找一些書來讀。通通唸完、開讀書會,會後有十個學生來臺灣,學校也有補助,安排一星期的行程看臺北、金門島等等,那時候想:「臺灣真的不錯耶」,就來了。
首爾大學的學生或一般韓國人對臺灣人的想法是什麼?
坦白說,沒有看法,因為在主流韓國社會中臺灣不見了,就像臺灣人只看到美國、日本和中國大陸一樣。我們看臺灣,基本上通過大陸的視角,聽過郭台銘,偶爾出現馬英九,從來沒聽過民進黨。然後前年臺灣不是簽ECFA嗎?韓國人很緊張,「怎麼辦?臺灣跟中國合作,已經零關稅打進中國市場,韓國呢?」跟你們聽到韓國簽FTA的反應一樣。那時報紙寫華人大聯盟欺負韓國人,還提出一個專門名詞叫“CHIWAN”,China和Taiwan。一個華人的經濟團體,就像明星團體一樣要進攻韓國企業,很恐怖。
在臺灣參加過印象較深刻的活動有哪些?
我不想特別提一個活動,因為我交換來臺大本身就很特別。臺大的校園環境完全不一樣,有學術環境能讓像意識報這樣的社團運作。韓國根本沒有這樣的環境,首爾大學的異議性社團在我入學時,大部分都倒掉或地下化了。韓國人每分每秒都要做對未來找工作有意義的事,這是作為韓國學生很基本的事情。像我大一時,同學全都在準備公務員考試。去圖書館看,大家都看一模一樣的書。反過來說,我覺得臺大學術環境太好,但是你們都不認為。
跟臺灣人交流的經驗中,有沒有不太能適應的地方?
好問題,太多了。比如說韓國人從不各付各的,我在韓國都是學長、老師請客。還有韓國人不喜歡算錢,像85塊的便當,臺灣人是真的數85元,但是韓國人直接拿100元不找就走了。之前跟同學吃飯,一個人要85元,我拿90元出來就先走了。對韓國人來說這樣就可以了,但是臺灣同學跑過來還我五元,在韓國人的觀念裡,這代表「我們不是朋友」,因為朋友之間不算錢。我們家庭的觀念會擴大到朋友、社群,甚至國家。我們是一家人,家人不計較錢的,所以韓國人的人際關係非常密切,不像臺灣超級遙遠,不知道朋友在哪裡、有沒有朋友。
會想透過不同國家的角度去看韓國嗎?
其實每次看臺灣主流媒體提到韓國,說什麼韓國簽FTA競爭力太強、臺灣企業要緊張、臺灣人要團結等等,我都覺得很荒謬。在臺灣關於韓國的報導都不提負面因素,韓國人達成經濟之後,失去了什麼?沒有人告訴你。像臺灣現在在拼經濟嘛,達成目標以後,會失去什麼?在韓國很明顯能看到,達成競爭力後,人民並不幸福。韓國人的心態是「人民是為了國家存在的。」我們非常犧牲自己,被大企業剝削、被國家剝削。像我當兵兩年,一小時才領臺幣兩塊錢,沒有人覺得不對,這完全是為了國家。臺灣反過來,好像太分裂了,自己最重要,國家不知道在哪。
我來臺灣的其中一個原因是:我們太愛國了,我希望不要愛國。我覺得臺灣的經驗對韓國人來說非常重要,特別是反對國族主義、國家主義的現象比照韓國的愛國主義。但是來臺灣以後就覺得很荒謬,因為你們都舉韓國當例子,我們要愛國,韓國人都用三星,臺灣怎麼辦啊?兩邊都不滿意自己,這是永遠不會滿意的情況,但你們轉型到像韓國這樣的模型也不會快樂。
能否簡單介紹韓國現代史讀書會的規劃、為什麼想辦和有期望達成什麼階段性的目標嗎?
其實辦讀書會是好玩,想透過我的方式跟臺灣同學對話。那這個讀書會是在講韓國現代史,他們要先瞭解韓國,再回到臺灣社會。我之前在韓國辦過臺灣史讀書會,我知道韓國人看臺灣歷史、臺灣現況是多麼荒謬。
讀書會第一階段是了解讀本,我勉強找了幾本書,像這本《韓國學生運動史》比較有趣,這是自由時代雜誌社[註1]於1989年出版的,當年還有臺韓相互比較的動作。我個人認為韓國跟臺灣歷史、社會結構非常像,冷戰後的結構、資本主義後的新自由主義浪潮……面臨的問題其實很相似。只是臺韓斷交後,民間、甚至學術方面的交流都沒了。韓國傾向往中國跑,臺灣就不見了。
第二階段會提到白色恐怖、七零年代的勞工等等,重點是最後──現代資本主義威權體系,像三星幾個大企業的壟斷。臺灣社會對韓國的想像其實很薄弱,藝人是其中之一。我覺得藝人是威權體系下長出來的東西,五個陌生人怎麼會組成一個團體?某天突然說:「我們是少女時代。」其實這些團員完全沒分到錢,一個月一個member只有四萬左右的薪水,相當於普通韓國上班族的薪資。
這裡又分成兩個部分來談:第一個部分,韓國社會完全軍營化。公司非常剝削這些歌手,從中獲取巨大的利益後再去培養其他明星團體。韓國團體每年越來越年輕,藝人還沒上完國民教育就要猛烈的練習,才能成為一個明星。這現象表現出韓國社會的環境。不僅僅是明星團體,學生也是一樣,從小被教導要往資本的方向走,才能達成一定的社會階級。
第二個部分談到大企業壟斷和資本社會。臺灣目前還沒有大企業,不知道壟斷是什麼。好像從反旺中後有一些模糊的概念。而像韓國長期被大企業壟斷,比方說我畢業後一定要在三星、現代等大公司工作,如果在韓國有反旺中活動,我會站出來嗎?絕對不會。反對一個企業壟斷,就是反對所有大企業的意思。他們手上有黑名單,反對的人絕對進不去大企業工作。而大企業跟其他企業的薪水差距又極大,一般上班族拿的薪水跟臺灣的22k差不多,所以大家都拼命往大企業跑。整個社會,特別是學校,很悶,沒有反對的聲音出來。臺灣目前往韓國這樣的方向發展,有一天,也許換你們沒辦法再站出來。現在的臺灣,反旺中還可以去蘋果。但是在韓國,我們沒有選擇,真的沒有選擇。
韓國的媒體環境是不是長期處於被企業壟斷的狀態?
韓國很久以前就有媒體法案,基本上媒體跟政府是獨立的。韓國的政經環境,是政府、企業和媒體,形成一個三角形的架構。他們互相合作,又交相聯姻,比如說三星的孫子跟中央日報的女兒結婚,李明博的女兒又跟誰結婚……韓國人的家庭觀念又很龐大,形成社會裡頭一個固定的階級。
臺灣是解嚴後黨政軍退出媒體,韓國政府雖然沒有直接控制媒體,但是有限制媒體的報導範圍。那媒體從日本殖民時期開始就跟執政當局妥協,到現在仍然如此,從沒批判過李明博,也沒批判過三星。因為你一批判,廣告就不見了。如果在臺灣,鴻海不給你廣告,還有別家。不過在韓國,三星、現代已經是一個家庭了。沒有三星的廣告等於其他大企業的廣告也沒了。韓國有中小企業嗎?沒有,什麼都沒有。媒體還敢批判嗎?
敢批判的一成媒體有是有,但是賺不到錢,越來越薄弱。可以說這個三角形的架構都壓迫這一成的媒體。像MBC(文化廣播公司)是反政府的,這次因為李明博直接派自己的人空降董事會,就發動罷工。罷工以後咧?要媒體報導才會有人知道嘛。誰來報?沒有人報,因為他們是一成的。唯一一成媒體罷工,另外九成沒報還批判他們搞社會混亂。慢慢這一成也不見了,沒有希望。
韓國被大企業壟斷有四、五十年了,一個大企業是一個家庭。臺灣中小企業很多嘛,大部分都是全家人當董事。中小企業還好,不過大企業的話,一家人壟斷真的很恐怖。其實三星已經超越李明博了,三星可以控制李明博。比如說馬英九有六三三政策,那六三三要靠誰達成?一定是鴻海幾個大企業。韓國的話有七四七,李明博要達成這個目標的話必須依賴這幾個大企業,要聽他們的話。沒有他們怎麼達成這目標?
韓國依賴大企業大概40%,依賴程度太大了,來不及轉型。就像韓國核能占全國總供電量33%,要談轉型,多麼難!反觀臺灣的核能占供電量的16%還可以想到要節能、要怎麼處理等等,但是已經達到33%時,誰會提出?比較臺、韓社會,我覺得臺灣如果一直往韓國這方向跑,很可能以後就來不及轉型了。現階段以韓國人來看稍微有希望。大致上是這樣子,媒體這部分真的很荒謬,臺灣媒體不錯啦,至少還有蘋果日報。
在臺灣談國族主義,牽涉統獨爭議,有人認為自己是臺灣人、有人認為自己是中國人,尚未形成高度共識。韓國的情形呢?
很羨慕,因為我們太明確了,沒辦法挑戰。臺灣有統獨問題,每個人都有自己關於「到底國家是什麼」的想法,大批不同想法出現,你有你自己臺灣的想法,他也有他自己的,不過兩個人都一樣是臺灣,也許可以一起存在。我覺得這種懷疑的精神可以讓社會很多元。
我無法否認韓國,我還是要認同南韓。在臺灣所有的一切都可以被懷疑,但韓國不是這樣。像韓國沒有同志,我自己沒有一個同志朋友,又或許應該有但也不會告訴你。大家想法一樣,穿得一樣,長得又一樣。像我第一天來臺大上課的時候,我穿西裝,因為在韓國學生都統一穿西裝。結果轉頭看,後面沒有一個人穿西裝,還有人穿拖鞋,大家都以為我是老師。
韓國是高度壓迫的社會,各個社會單位壓迫個人,家庭、學校、老師都壓迫你,你要演好你的角色。臺灣就無所謂,想穿什麼就穿什麼,我好羨慕。不過臺灣人普遍不知道自身擁有的社會有什麼好處,還有該怎麼保留?我覺得這部分完全沒談,很可惜。
如果想要深入了解韓國,你推薦哪一本書或一部電影?
其實我覺得臺灣真的沒有,不管是書或所謂的韓國專家,都不夠深入也不夠批判。所以大家就來參加我的讀書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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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自由時代雜誌社為1984年鄭南榕先生創辦且主持的雜誌社,《韓國學生運動史》係自由時代系列叢書第20號,此書於1989年二月出版,是年鄭南榕在抗拒國民黨強制拘提時自焚於雜誌社,而自由時代週刊也於半年後停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