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9日 星期一

[活動通知] 敗訴女王的逆襲──蕭曉玲案國賠案二審第二次開庭

事由:2007年11月12日,當前中山國中音樂教師蕭曉玲狀告郝龍斌之後,就「被完成」了不可能的解聘。校方用一張時鐘的照片舉證,她上課遲到十分鐘,並附上圖解,說是一旁學生感嘆:「上課十分鐘了老師沒來,教育失敗。」

好個感人至深的「證據」,中山國中大大提升台灣教育水準,上課遲到十分鐘便成解聘事由,且學生對教育之要求也令人印象深刻,教人於淚眼中拍手叫絕。



不僅如此,法官還尊重學校教評會判斷以為判決(那告到法院幹嘛?),這告訴我們,解聘標準誰說了算?是代表教師專業的教師會嗎?NO,不夠看。是論斷是非的法院嗎?NO,那算什麼。是中山國中教評會──以及「指示召開」並坐鎮一旁的台北市教育局督學大人。

巧的是,跟郝龍斌作對的停管工會也敗訴了,而且雙方都從法官嘴裡聽到不可思議的話。那廂是「法院不是你們找公平正義的地方。」這廂是以訛傳訛不是訛 (教育局官員散佈錯誤的話沒有錯),錯的是你蕭曉玲呀。於是,從行政訴訟、國賠、民事等官司一路打下來,蕭曉玲在江湖上獲得了敗訴女王的稱號,連帶氣死在 大學教法律的律師。

很虛無嗎?不,其實一點都不。

雖然,應該決定是非的法官,或許讓人失望了。可是如果你近距離地、親自地,來觀看蕭曉玲的抗爭過程,你會訝異地發現,「法官」不只一個,而且在於人心。並非自我感覺良好的慰語,你會很清楚地看到,做了壞事的人,一一中箭落馬的樣子。

究竟,發生什麼事?請睜大眼睛來看看吧。看某律師違反律師倫理,看某家長會會長亂整老師又高呼教育評鑑,看某教師會會長見死不救,看破杏壇重重黑幕,看得你心如明鏡,大呼過癮!


時間:5月10日下午2點45分
地點:高等法院民事庭大廈第1法庭
人物;蕭曉玲老輸(師)、台北大學法學系助理教授蔡進良律師
100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233號
近捷運西門站、小南門站


交通資訊、案情說明請見蕭曉玲部落格:
http://iamhsiao.blogspot.com/2011/04/blog-post_21.html


1 則留言:

所謂學校 提到...

學校向來都是極端保守的地方,只是通常受害的是學生,發表不同意見,甚至只想默默作自己的學生,都難逃迫害,且無處申訴,所以雖然我從小到大都在明星學校(爭取一些行走江湖的方便),我從來沒有喜歡過學校。

這趨勢發展下去,學校裡發表不同意見的老師,也因"校園自主"為由受到迫害,所有社會良序的定義,都由那些極端保守者定義,一般的老師多不願表示意見。近來報章也有些教師外遇或與成年的學生師生戀,實在不明白這些社會原本就存在的現象,為何可以拿來解聘一個教師,剝奪工作權。

所有的迫害都是一個樣,用來封住對方的嘴,老師加油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