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2日 星期日

台灣立報 讓考核的歸考核


文/蕭曉玲


因為我本身有過被學校惡性解聘的經驗,常受邀到教師會、教師團體分享,一直以來,都有老師向我反映類似的狀況,大家的問題大同小異,我想就個人所知與處理經驗提供一些建議。

首先,不管學校是不是刻意針對你(老師),就專業立場而言,都應熟知相關規定。例如有老師被校方告知遭家長投訴教學不力,將送資遣或解聘,但究竟如何不力, 校方無可奉告,想自行評量教學成效以示清白,校方又說需要行政同意,這時可以拿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中的教師自評,申明此為教師專業自主範疇,理應受到尊重。

反過來說,若他人的批評符合法令、規定或專業見解,教師也應虛心接受,如有女學生拒絕穿裙裝,據報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與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決議,必須尊重學生多元選擇的權利。

有不少朋友跟我說,從我的案例中學到不少關於教師權益的知識。比方我部落格上一篇文章(讀「進步團體與利益團體的一線之隔」有感),有督學表示,巡堂人員不應包括非授課班級家長,建議由同科老師出任之文書紀錄,倘若遭遇相違情況,可作為理論時的依據。

2012年7月5日 星期四

轉貼自台權會 玻璃之城──解嚴後的整肅範例、蕭曉玲


文/宋竑廣 

對於七、八年級生而言,戒嚴或許是個很難想像的名詞,三不五時的集會遊行、百家齊放的媒體,和過去實行黨禁報禁,難以結社抗議、動輒查禁刊物的時代天差地遠,但若以打壓異議的角度檢視,見諸集遊法未廢、政府控制媒體等現狀,又還是能活生生地感受到戒嚴的餘震。

若你是比較關心人權的朋友,比方台權會刊物的讀者,對於解嚴後的台灣人權狀況,大概知道寶島各地還是哀鳴四起,終生受迫害的樂生院民,蘇建和等死刑冤案、制度性的虐待外勞、動輒喪權喪土的原民部落等,許許多多的案例,提醒我們解嚴儘管有其歷史性的意義,但人民的自由並未就此獲得解放,不少人還活在國家機器的鞭笞之中。  

儘管迫害人權的事情人人都有可能遇到,但或許是出於身份的不同、機率的差別,一般人對於這些案子多半有距離感,對於加害者的想像,也感覺是少數惡警般遙遠的一群人,或像是死不認錯的法官們那樣,作為體制高牆的抽象存在,但蕭曉玲案的特別之處在於,存在著多層的加害者,是近在身邊的一群人,察覺到威權體制的惡靈也是「如來」,隨時隨地都有可能在高層的發動下,吞佔人民的靈魂,使之質變成僵屍般,成為忽視/陷害異議者處境的幫兇。

*如來,佛教用語,「就像來了一樣」,指佛無處不在的真如法性,原意當然是好的意思,在這裡用來反諷。

蕭曉玲,大部份人在看到一綱一本、北北基議題時才會認識到的名字,她是前北市中山國中音樂教師,2007年提告市長郝龍斌一綱一本違法後,火速被惡性解聘,因為過程中太多的不公不義,幾十個民間團體連署聲援,其中幾個如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教師聯盟、台權會等聯袂為她開過記者會或協助運動。

在多數的報導裡,這件事被呈現出來的是小老師對抗大市長,好像只是兩個人的對峙。一般人不了解老師要被解聘,在程序上的難度與標準不一,以致於被犧牲掉的好像就只有她一個,與政策下的受害者,無從了解其中謀害之龐大做工,及對社會潛伏性的惡劣影響。

2012年6月27日 星期三

轉貼 自立晚報「苗栗後龍殯葬園區」 是「大埔事件」翻版




【記者郭玉屏台北報導】苗栗縣繼大埔事件之後,接著發生縣府強行通過福祿壽殯葬園區設於後龍鎮山坡地保育區開發案,引發民眾流血抗爭及警察縣府動用大批警 力對民眾施暴之國家暴力事件,立委李應元、姚文智及知名土地正義教授廖本全等人昨(27)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對縣府執行公權力之正當性提出強烈質疑, 要求檢調應針對政商利益糾葛展開深入調查,以免「劉政鴻模式」的土地開發案一再翻版重演,將使土地成為利益集團牟取暴利的工具,而國土規劃將形同具文。

出席記者會的民間人士包括聯合大學講師鄭淑敏、台北大學廖本全教授、 台灣教師聯盟代表蕭曉玲、 火葬場滾出後龍自救會會長許金福、自救會顧問林一方及後龍鎮龍坑里長郭貴輝等人。

本日參加反後龍殯葬園區記者會


代表台灣教師聯盟參加反後龍殯葬園區記者會, 照片有廖本全教授,就教育觀點對後龍殯葬園區發表意見(見影片)



2012年6月7日 星期四

顏聖冠1010416教育部門質詢(為蕭曉玲老師平反)

 

4月17日 自由時報 蕭曉玲遭解聘 教局允重查 

曾任教台北市中山國中的教師蕭曉玲,因抗議北北基教科書「一綱一本」,與校方對槓後遭解聘,在一綱一本確定停辦後,台北市議員顏聖冠尋求替蕭平反,她批評,教育局對蕭案的處理不符比例原則。 台北市教育局長丁亞雯昨天在市議會答詢時表示,將尋求法規會意見,找出為蕭曉玲案重啟調查的方法,教育局人事科表示,行政法院、人事程序都走完了。 顏聖冠表示,以台北市近十年為例,教師被解聘的理由幾乎都是「性騷擾」、「猥褻」學生,只有蕭曉玲被以「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的模糊理由解聘,教育局還發密文要求全國學校不得錄用,殘忍斷絕蕭曉玲教育之路。 顏聖冠說,就連「貪污」、「恐嚇、與學生不當交往」、「涉妨害名譽等罪嫌」的老師都只是停聘或不續聘,蕭曉玲老師所遭遇的處分完全不合比例原則,很難不被聯想蕭曉玲根本是因為公開反對郝龍斌「一綱一本」政策而遭迫害。

http://www.wretch.cc/blog/akuanblog/32780429



2012年6月3日 星期日

台灣立報 對李家同《我對12年國教的16點看法與7疑慮》有感


兒子拿一篇討論12年國教的文章給我看,原來是長期關心教育的李家同先生的大作,《我對12年國教的16點看法與7疑慮》,據說網路迴響熱烈。通篇看來,李家同先生對弱勢學生的關心溢於言表,如果網友也站在同樣的出發點,倒是好事。只是若干論點值得商確,在此提供不同意見,和大家再思考一次。
《我》文從標題便言明對12年國教有種種疑慮,不少段落都強調教育現狀的完備,例如:「在全國各個縣市,因為少子化影響,幾乎高中所能提供的員額是大於國中畢業生數目。」用全國的角度看,這段話並不算錯,但據遠見雜誌報導,新北市5萬名國中畢業生,高中職招生名額數只有3萬8000名;原因出在「世俗所謂的明星學校」,新北市是全國第一大市,嚴重性難以忽略,《我》文中有好幾處推論都奠基於明星學校問題不存在,然而事實顯非如此。

2012年5月31日 星期四

台灣立報 會務假影響教學? 教部:重啟協商


【記者張舒涵台北報導】教師工會開會,全民買單?教育部5月21日行文縣市教育局處「教師工會會務假核發原則」。校長與家長團體擔憂,教師工會的會務幹部每週只需授課2至4節,粗估每年政府得增加一千多萬支付代課費用。他們批評,教師工作重心應以學生為主體,會務假申請應提出與學生受教權益相關的證明才能准假;否則,目前正式教師員額不足,代課問題將更為嚴重,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

2012年5月17日 星期四

自由時報 老師 請再休息五分鐘

眉批:南門國中校長盯老師上課遲到問題,用意在維護教學品質,但如果是針對個別老師發公文,可能有違反比例原則的爭議,最好的方式是廣設打卡鐘,加上確實登記教室日誌,透過公正紀錄統一懲處,以維護公平性。以前我在私立學校上過課,都是以打卡鐘為標準,不像中山國中用所謂的時鐘照片誣指我上課遲到,做為解聘罪證,所以釐清出缺勤問題,有助於老師不被冤枉。許多老師對於學生遲到緊迫盯人,當然要做好身教,自無五分鐘才算遲到的道理。而有了明確的上下班時間,與一定的紀錄要求,等於為教師工時制爭議跨出一大步。南門國中校長此舉,若能做得完善周全,家長對老師教學會更有信心,另一方面,也能維持同學準時下課的慣性,避免老師太認真但同學憋尿沒時間休息等等的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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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守一

近日,台北市南門國中有位老師被控遲到。校長具名發公文給他,說他某月某日某堂課,上課鈴響五分鐘仍未進到教室,依「台北市各級教師出勤出差管理要點」第四條規定,通知人事室登記遲到乙次。

這個管理辦法第四條明文規定:除實施開放教育者外,教師於上課鈴響五分鐘後進教室者,以遲到一次計;下課鈴響前離開教室者,以早退一次計。這樣的規定,徹底改變了「遲到」的定義。

任何打卡上班或按掌紋到班的人都知道,遲到一秒鐘,就是遲到,打出來的上班時間就變成紅色,月底的出勤紀錄報表就會顯示遲到幾分幾秒。這種管理方式是否人道,有無緩衝機制暫且不論,至少它是實事求是地維持了遲到的定義。

但是,台北市政府明文改變遲到的定義,這就給了每個教師每週約一百分鐘「法定」休息福利(每週二十堂課乘以五分鐘);反過來說,每位學生每週就「法定」少上了三小時的課(每週三十六堂課乘以五分鐘)。任何上過補習班的學生都知道,補習班業者絕不敢如此堂而皇之對學生偷分減秒;在台灣任何公務機關,上班時間一到,該開門上班就開門上班,絕不敢在法定上班時間欺負老百姓,為什麼在台北市的校園卻存在如此荒謬的規定和現實?

(作者為台灣教師聯盟執行秘書)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y/18/today-o8.htm

2012年5月15日 星期二

參加【教改之路──邁向『十六年』國教?】系列講座紀錄

昨天參加第二場由台師大人文學社主辦的教育講座:「馬克思主義對學生權利的啟發:邁向解放的教育」,由曾經撰文聲援過我的林柏儀先生主講,他提出以「學生力量」取代學生權利的觀點,並清楚地介紹了左翼、自由派與右翼在政治經濟與教育議題上的不同,收穫豐碩。談到學校對學生的規訓時,我以家長的角度交換了對早自習的看法,現場所見略同之餘,也哈哈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