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0日 星期三

台灣立報 從弱勢教師勞權看教育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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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有機會跟一位私立高中主任聊天,因為平時關心教育,自然提到熱門的教師工會話題,聊著聊著就做起(不知為誰的)組織工作來了,細數私校老師的勞動條件,提到他們應參加工會爭取權利,說得這位主任眼睛都睜大了,好像從惡夢醒來。



對方的反應會這麼大不是沒有原因,據我所知,一些私校導師常常早上7點到校晚上10點回家,每週上課節數比公立學校專任老師還多好幾堂,連學生看了都心疼,根本是血汗教師。更別說退休金沒有月退等老問題,拖到去年底還沒解決,引發全國教師會大規模街頭抗議。

儘 管公校同樣有老師「以校為家」,但私校的勞僱關係卻大不相同,多半沒有拒絕空間,上頭交待做什麼就做什麼,假日也被叫去支援活動,或不敢懷孕,怕請假太多 被裁員,有苦難言。別說懷孕生子,現在連受孕都難,一位年輕私校老師對我說:「暑假再來找我,平時忙到連談戀愛都沒時間了。」換作我以前的學校,同事說接 小孩來不及就能婉拒當導師,條件簡直天差地遠。

過勞工作已經很糟糕,有時還事倍功半。有的私校因為注重升學,平時考題十分刁鑽,然而教改以來基測題目趨向概念化,考死學生忙死老師之後,對升學率毫無幫助。儘管如此,還是有部份老師執迷不悟給學生上緊發條,走火入魔地嚴格訂定生活常規,逼人逼己,就是要多搾個幾分。

這跟勞動條件的惡劣脫離不了關係。舉個極端相反的例子來說,台中縣光正國中老師陳美伶採用活潑的創新教學,絕少考試與練習,好好教、好好讓學生思考,竟教出 同屆14位數學科滿分的學生,但這種自主性高的教學技術進步,不是高壓工作環境所能孕育的。試想,如果一位老師處在接近絕對服從的僱傭關係中,他如何能活 潑有創意呢?

我認為改善私校教師的勞動條件,對學習、對成績都有幫助,當然也應得到不同教育立場家長的支持;如果家長自許為消費者,那麼關心生產線上的血汗教師,是「我們」(我也是家長)理所當然該推動的消費者運動。都說愛屋及烏,愛老師不也是愛孩子?親師間應有這樣的互助關係。

除了私校教師之外,萬年代課教師、無薪實習老師的權益同樣需要關注,他們都是教導孩子生活的一群人,卻鮮少在教師工會話題中被提及;如年年變動的代理教師, 並不適合擔任需長期經營師生關係的導師職,然而,據親子天下報導,北市141所公立小學,近8成導師由代課老師擔任,導致家長不滿,這就是另一個佐證弱勢 教師勞權跟學生受教品質關係的例子。

為何繁重的導師職會落在校園中的弱勢老師身上?其中必有文章。以前我在學校的導師職也是被推來 推去,要接小孩的不要做、因憂鬱症5年來不斷請假的不要做、說要退休但又繼續當專任的原導師不要做,最後我接手不打緊,當我告郝龍斌一綱一本違法遭整肅 時,還被說成是我自己雞婆主動爭取,做得爛又霸著不走,因為接別人不想接的工作、行為過檢而成為解聘罪狀之一,也算是奇事一樁。我衷心希望,任何一位代課 老師不會發生這種下場,任何一位積極任事的老師也不應該這樣被辜負。

工作分配不公是重點,資源分配不均亦然,這不只是公私立或正式 代理教師之間的矛盾,更是國家不同階層之間的問題。近來反貧困聯盟提到「瑞典國民平均租稅負擔率逾45%,退休金所得替代率也僅70%,台灣軍公教所得替 代率(應以)75%為上限,以符合公平正義。」從這點來看,和反貧困聯盟一同聲援基本工資陣線的教師團體,立足點顯然很尷尬。

我很注重師權,不管是自己學校教師免站導護崗、北市老師的校務會議參與權,大台北教師的選書自主權,只要是教師該得到的對待,我都盡心力去爭取。但今天談私校 教師、代理教師的問題,如果不能迴避和公校正式教師的階級矛盾,還是得開誠佈公地來談,片面討論事情不僅徒勞無功,還有假仁假義之嫌。

不同階層教師之間的不均,並不是一方受迫、一方優勢的問題而已。我常常跟朋友講,當我接連見到部份年輕老師從實習代理時的卑躬屈膝,到搖身一變成為正式老師 後的頤使氣指態度,墮落得比誰都快的那種嘴臉,我是非常痛心的。我們看到好的下一代會很高興,覺得國家有希望,但看到教育下一代的教師沉淪,那種心情真像 是粉碎性骨折,痛苦到不知道說什麼話才好。

我在想,事情會演變到這個地步,一方面當然是飛上當鳳凰的心態,另一方面或許跟非正式時 的不利地位有關係,與其說是人心不古,我寧可相信是傾斜的制度助長了人的惡性。常說能力越大責任越大,我認為報酬越大責任越大,如果今天各階層老師的付出 與所得是合理的、成比例的,就不必擔心有人多年媳婦熬成惡婆婆,教育現場也會走向常軌,維持正常合理的教育品質。

大家來組工會吧,組一個追求公平分配的工會。



原載於8月12日台灣立報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9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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