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2日 星期三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 聲明稿:關於研訂教師工作守則

如果全家盟說的是真的,當初全教會被徵詢意見時怎麼不去反對這個工作守則?事後才批評人家?



研訂教師工作守則參考事項是教育部的委託案

而非全家盟單方面研訂其內容
2011/6/22
媒體報導全家盟訂定「教師工作守則」完全是錯誤的說法, 事實是全家盟受教育部委辦「研訂教師工作守則參考事項」
教育部因應校長團體投書要求訂定「教師工作守則」開了兩次會議( 10017日及218日召開), 第二次會議中教育部表示將委託校長團體或教師團體或家長團體進行 「教師工作守則參考事項」研究案。 後因教育部再三徵詢本聯盟意願後, 本聯盟致電詢問校長團體及教師團體的意見。兩團體表示不反對, 並認為由家長團體進行此案較其他團體合宜的情形下, 本聯盟考量此案之研討除有三方(行政、教師及家長)代表外, 亦涵納專家學者共同良性討論 方才接下此案。
本委辦契約為「研訂教師工作守則參考事項」,本聯盟應「 辦理焦點座談會與北、中、南分區座談會, 邀請相關民間教育團體與學者專家共同出席;依據前述會議意見, 研訂教師工作守則參考事項;研提成果報告書(含相關會議發言記要 )」。
焦點座談邀約專家學者及三方代表討論原定辦理一次。55日進行 第一次討論,在專家學者及三方的研討下訂出七大向度, 並咸認應增加一場焦點座談,由三方各自依七大向度擬訂條目後。 再交由527日舉行的第二次焦點座談討論,由於條目太多, 因此決議未討論完的部份,由本聯盟在網路上開啟討論群組以公開、 限時的方式再進行密集討論。
三場公聽會則依約辦理,分別於南區高雄市鳳新高中為6/15( 三)上午9點到12點;北區新北市新興國小為6/19(日)上午 9點到12點;中區苗栗縣明仁國中為6/19(日)下午2點半到 下午5點半召開。 教育部也針對北中南三場公聽會發文至各縣市政府, 轉知其所轄學校校長、教師及家長相關活動訊息, 並核予出席校長及教師公差派代。
承上可知,「教師工作守則參考事項」乙案乃教育部所委託之研究案,而過程中各項會議也同時邀請教師、校長及家長三方人士共同參加,絕非由本聯盟單方面所研訂,本聯盟特此聲明。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 謝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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