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看新聞,台北教育大學不當整併文教法律研究所, 害得現有的學生不知何去何從, 剛考上的學生來不及報考其他法律研究所,進無路退無步, 過程中一連串粗暴的程序不正義,學生被當成人球、申訴無門。 做為一個曾為校園民主努力過的教師,不得不感嘆, 教育界違法亂象總是層出不窮,學校行政體系仍是如此專制獨裁, 校方視法律於無物,師生權益就這樣被放在地上踐踏。
台北教育大學校方、校長在這件事上離譜的地方有幾個:過程中未召 開公聽會說明、學生要求列席(注意只是列席聽取意見尚非代表) 校務會議被拒、校長在校務會議中逕行「裁決」而非多數決、涉嫌以 不實校務會議紀錄(不應記載通過卻寫通過)欺騙教育部( 偽造文書!)。這些事情,有點民主素養的人都會覺得不合理, 可想而知法律上也有問題。
台北教育大學校方、校長在這件事上離譜的地方有幾個:過程中未召
根據受害學生的說法,校方違法之處在於,一、整併獨立所為大學法 第15條第1項之校務會議重大事項,應經校務會議「議決」通過, 本案「未經校務會議議決通過」。 國北教大校長林新發擔心整併系所案採表決方式將不易通過, 無視有在場委員發表異見、整併案影響甚鉅,逕違法未經表決「 裁決」通過,違背法令與議事規則。
二、教育部100學年度大學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提報作業說明 指出:「整併或更名案應經校內審慎討論、建立共識, 通過校內相關會議後方提出申請,並應充分考量學生權益。」 整併過程粗糙唐突,學生永遠是被告知者, 連校務會議欲請求列席都遭到校長拒絕, 無法表達學生意見影響決策,剝奪學生依據大學法享有之程序參與權 (大學法33條),遑論有共識可言, 校方不民主的決定嚴重侵害學生之權益。
這場景似曾相識,校務會議的問題, 以前我擔任中山國中教師會會長時, 就發現學校的召開方式有違法之虞,導致成員無法充分參與, 易於被校長操控,衍生濫權的惡行。 後來中山國中不管處理學校濫用測驗卷、濫收冷氣費, 或處理我的解聘案,每一件都很有爭議,不要說校長有不顧程序正義、 偽造文書之虞,連寫書對外放話誹謗我的事情都幹得出來。 校園民主制度不彰,行政體系無視法紀, 什麼樣的怪事都有可能發生。
台北教育大學硬幹這種違法亂紀的事,如何為人師表?叫什麼「 教育」大學?台灣的教育充斥太多短期操作、枉顧程序正義的事, 連一綱一本這種被大法官否定的惡搞,都能撐到現在繼續作亂, 而且亂子越來越大。
從我06年為了校務會議的民主跟校長槓上到現在, 台北市教育局仍然沒有解決這個問題, 任憑北市教師會罵到嘴角都是口水,它也不為所動。 現在這種戕害校園民主的惡行往上蔓延到大學了, 十二年國教還沒搞好,這股歪風就先向上延伸,學生權益何在?
校務會議簡單地說,就是一個學校最高的立法機構,如果成員代表性不夠民主,議事過程違法亂紀,就跟立法院解體沒兩樣,是校園民主最關鍵的、必須要堅守的底線。
我希望大家不要坐視不管,其實有時候校園民主很容易, 很多黑箱作業的事情,一點點監督的目光就可以照亮真相。 我被學校惡性解聘的時候,不知被安上多少罪名, 其中說我上課都放王昭君影片的這一件, 被不相干的公民新聞記者一查證,學校自此不敢再亂講話, 相干的家長會長為此吃上我的官司。
所以大家不要怕雞婆,順手按個分享、轉貼文章, 甚至自己寫文章窮究是非,說不定就救了許多學子的前途, 整治教育主管的糊塗。
*本文同時刊於台灣立報網站: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7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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